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银川市工商局西夏工商分局对辖区药品零售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中外合资(台湾)梦迪化妆品有限公司分装出品的露兰姬娜灵芝膜,在其商品的内外包装上,标注内容为“灵芝膜100%镇静、安神、排毒、养肌”等,该广告无审批手续和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对产品做虚假宣 传,误导消费者。
执法人员对银川市健康堂药品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其销售的露兰姬娜系列灵芝膜,在商品的内外包装上标注内容为“灵芝膜100%镇静、安神、排毒、养肌”等,当事人提供不出该产品广告审批手续和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该化妆品广告的虚假宣传主要表现在:其一,让消费者误认为灵芝膜的灵芝含量达100%。其二,让消费者误认为灵芝膜的治愈率达100%。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而露兰姬娜系列灵芝膜广告内容,容易让很多消费者误解,该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工商机关已依法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