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兆的MP3,经过两次返厂修理后变成了64兆,厂家叫我再将MP3寄回去……”“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省城的齐先生想起自己的遭遇心绪难平,他向记者诉说了因无法忍受漫长的维修过程,不得不放弃维权的经历。
2005年1月,齐先生在省城的三孝口邵氏电脑城一商家处花了300多元买了一部MP3,年底MP3出了故障。去年3月,齐先生找到商家,商家要齐先生出30元邮寄费,由他们将MP3寄到广东厂家修理。两个多月后,修理好的MP3拿回来。但原来的128兆内存却变成64兆。齐先生又找商家,商家再次将MP3返厂修理。又过了两个多月,返回的MP3依然是64兆。商家也无法解释这种怪事。去年底,齐先生主动与厂家联系,厂家让他再把MP3寄去。“如此折腾,我还不如买个新的算了。”
记者就此咨询了合肥市12315热线,一位工作人员说:国家目前还没有对MP3这种电子产品作出“三包”规定,售后服务、产品保修期限等完全根据厂家和商家的承诺。即使没有“三包”规定,没出台相关标准,但128兆的MP3变成64兆,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权利。厂家和商家应本着诚信原则,帮助消费者调换MP3。齐先生说,由于实在不愿意再花时间、精力去交涉,他已经放弃了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