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排污单位在每年的3月15日,必须向环保部门申报年度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与污染物排放有关的资料。但目前,很多排污单位对此认识不够,拒绝排污申报。3月29日,记者获悉,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对水晶缘酒店、龙盘家私城2家排污单位开
出首批排污申报拒报罚款单。
据了解,为提高排污者对排污申报工作的重视,规范和督促排污者按时、全面申报本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情况,银川环保部门从2006起,开始对拒报、谎报、漏报的排污单位进行处罚,去年共有临安供热公司、维维北塔等5家单位拒绝排污申报,被银川环境监察支队共处7000元罚款。今年,银川环境监察大队对排污拒报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水晶缘、龙盘家私城不能按时、按要求申报,监察大队多次责令其申报遭拒,最终对这2家单位分别处以1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