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华尊立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上了银川市地税局公布的欠税“黑名单”,比没面子更为严重的后果等着他们:如果15天内不缴足税款,抵税财物将被拍卖或变卖。
银川市地税局今天发布的今年第1号欠税公告,将截止2007年3月30日未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及其欠缴税款情况曝光。“上榜”的11家欠税单位欠税金额均超过100万元。欠税“第一名”是法人为张达的宁夏华尊立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欠税金额竟达13558988.6元。其他10家欠税企业名称、法人姓名、欠税金额分别是:宁夏天成市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王琪,欠税4624076.48元;重庆天鑫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法人王强,欠税6693736.4元;银川建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周雪原,欠税2030578.3元;宁夏金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胡永德,欠税3828385.46元;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李树明,欠税2529387.33元;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建设公司,法人付建国,欠税8812090.91元;宁夏永泰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汪进元,欠税2029414.17元;宁夏荣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人鲍强,欠税4358138.9元;宁夏银川拖拉机厂,法人杨克勤,欠税4100632.68元;宁夏金色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祁立锋,欠税2117899.2元。
对欠税企业进行公告是近年来税务机关加强税源管理、增加税收的一项重要措施,仅去年银川市地税局通过公告等手段和措施清欠入库5840万元。欠税公告会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诚信度,可以让其他经营者或金融机构了解企业的资信情况,而且公告对意图偷逃税款的企业也起到一种震慑作用。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兼银川市地税局局长妥永苍强调,被公告的欠税企业应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税款缴纳事宜。逾期不缴纳者,税务、公安部门将合作采取“硬动作”,查封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作为抵税财物,并根据有关规定,对其抵税财物进行拍卖或变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