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银川市工商局兴庆二分局在长城路惠宾宾馆内捣毁一传销窝点,当场没收了传销人员的手提电脑和投影仪,并驱散了听课人员。
针对惠宾宾馆内出现了传销活动,该宾馆梁经理表示并不知情。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
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至50万元之间的罚款。因惠宾宾馆内出现传销活动是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经过工商部门的宣传,传销活动目前大多集中在农村偏远地方。针对此次兴庆区一宾馆内出现的传销活动,他们已要求各工商所与辖区内宾馆、招待所、社区等签订责任书,并与公安部门、街道办事处建立联络机制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