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穿住医葬:农村五保户有保障
国务院发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3月1日起实施,条例规定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将在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中安排。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设备、管理资金,并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条例规定,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办理丧葬事宜。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据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对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供养对象,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
◆中国划定“城市蓝线”加强保护城市水系
为加强对城市水系的保护与管理,保障城市供水、防洪防涝和通航安全,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环境,建设部出台《城市蓝线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在城市蓝线内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
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城市蓝线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在城市蓝线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其他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服从城市蓝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城市蓝线管理、对违反城市蓝线管理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此外,办法还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批准在城市蓝线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发展改革委:价格听证商品和服务须进行成本监审
为提高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价格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成本监审行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发布了《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规定凡是需要实行听证制定价格的商品和服务,都要进行成本监审。
办法规定,成本监审实行目录管理。列入价格听证目录的所有商品和服务以及虽未列入价格听证目录但需要实行听证的,自动列入成本监审目录。成本监审实行制定价格前监审和定期监审相结合的制度。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未经成本监审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不得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具体工作由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的成本调查机构组织实施。成本调查机构将对生产经营同种商品或者提供同种服务的经营者实施成本监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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