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信用评级是为了促进我国对外贸易企业的诚信经营,提高其在国内外市场的信用度和核心竞争力,推动我国对外贸易健康有序的发展。
信用评级严格执行我国《对外贸易法》,充分考虑交易诸方所关注的各种风险要素和诚信度,力求科学、简便、透明、实用,并具有可操作性。
信用评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统一、真实的原则。
第二章 对外贸易企业信用评级标准
第一条 基本要素及权重设置
(一)基本要素
基本情况、管理水平、信用记录、经营状况、现金流量。
(二)权重设置
"基本情况"、"管理水平"、"信用记录"、"经营状况"、"现金流量"五项基本要素,在评级总分中所占的权重分别为5%、25%、40%、25%、5%。
第二条 评级标准
评级标准在评级工作中,所涉及的具体行业平均值参照国家财政部《企业效绩评价标准值》。
(一)基本情况:
申请参加信用评级的对外贸易企业必须提供下述基本资料:
1、企业进出口代码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最新贷款证(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性质及股权结构图
4、最近一年经权威机构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二)管理水平:
1、合同管理
(1)严格执行合同;
(2)有标准合同文本;
(3)除不可抗力因素和其它方面原因外,能认真履行合同;
(4)企业是否有国内外质量认证,如ISO9000系列等。
2、财务管理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会计法,财务数字真实准确,没有造假虚报等行为;
(2)财会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有完善的财务管理规定并认真执行。
3、人力资源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政策和法规,全员职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及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加班费和劳动保护用品及其它国家规定的劳保福利;
(3)依法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医疗、失业、养老、工伤保险金。
(三)信用记录:
1、法人和高级管理人员有无不良记录
2、许可证和配额使用上有无不良记录
3、进出口商品通关有无不良记录
4、有无骗退税、偷税、漏税、抗税等不良记录
5、有无侵犯知识产权或商标侵权的不良记录
6、有无逃汇、套汇等不良记录
7、有无逃避检验检疫的不良记录
8、有无拖欠银行贷款、逃废债等不良记录
9、合同履行上有无不良记录
10、运输环节上有无不良记录
11、索赔上有无不良记录
12、有无海关、商检、银行、税务、工商及其他信用评估机构评定的等级记录
13、有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四)经营状况:
1、经营历史
2、员工总人数及培训教育情况
3、资产规模
4、进出口总额
5、资产负债率
6、销售利润率
7、净资产收益率
8、速动比率
9、应收帐款周转率
(五)现金流量:
1、现金流量净额
2、现金流量的构成
第三章 对外贸易企业信用等级划分
第三条 等级划分
对外贸易企业的信用等级分为4等7级,即AAAA、AAA、AA、A、B、C、D等级别。
第四条 A等(亦称A级)
是指信用等级高的对外贸易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遵纪守法,信守承诺,履行合同;有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和人员;没有发生对社会有不良影响的失信行为;信用观念强。经评定综合得分(满分为100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AAAA级,80分~89分的为AAA级(含80分、89分),70分~79分为AA级(含70分、79分);65分~69分为A级(含65分、69分)。
第五条 B等(亦称B级)
是指信用状况一般的对外贸易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能够遵守法规,没有发生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失信行为;有一定信用观念。经评定综合得分在60分~64分的为B等(含60分、64分)。
第六条 C等(亦称C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