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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经济是从对货币银行学的研究发展起来的。德国的旧历史学派经济学家布鲁诺·希尔布兰德最早提出了信用经济的概念。希尔布兰德根据交易方式的不同,把社会经济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即以以物易物交换方式为主的自然经济阶段、以货币作为交换媒介的货币经济阶段和以信用交易为主导的信用经济阶段。
瑞典的著名经济学家克尼特·魏克塞尔在希尔布兰德的信用经济概念的基础上,提出了“纯现金经济”、“简单的信用经济”、“有组织的信用经济”、“纯信用经济”等四个概念,并对这四种经济形态作了系统说明,甚至进行了定量分析。所谓纯现金经济,即不发生任何信贷行为的经济形态;所谓简单的信用经济,即个人与个人之间相互的简单的商品信用或简单的货币借贷经济形态;所谓有组织的信用经济,即为转移权利提供转账制度、又减少了人们出于防范风险而减少持有货币的经济形态;所谓纯信用经济,即在经济生活中,已经完全没有货币的地位,所有交易都依靠信用作媒介的理想经济形态。魏克塞尔不仅对信用经济的运行作了精辟的分析,并进一步指出,在信用经济中,影响价格和经济周期的不再是货币而是信用。魏克塞尔对客观信用理论的研究是信用经济学研究的一个里程碑。
英国经济史学家希克斯在魏克塞尔的纯信用经济的基础上形成了信用经济的两种模式,即单中心模式和多中心模式。所谓单中心,就是在一国范围内,形成唯一一家拥有最高信誉的专业化金融机构——“货币当局”;所谓多中心,即在开放条件下的世界经济中,可能同时存在几个最高等级信用品质的机构。这些信用经济思想为实现经济信用化和信用全球化提供了有益的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