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信用本质上是社会交往关系的产物,它主要揭示了社会单体和群体为了生存和发展必须在社会交往中建立的一种信用关系。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信用的现代价值主要包括:社会信用的经济价值、社会信用的政治价值和社会信用的文化价值等方面。 社会信用的高低是社会全面进步和文明发展的一个重要尺度,更是现代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构成因素和不可缺少的宝贵资源。深入探讨社会信用的本质、结构和现代价值,科学认识和把握社会信用的建设规律,进一步增强社会信用意识和提高社会信用建设水平,在理论与实践上都有重要意义。 <B>一</B> 社会生活中,人们所讲的信用,与诚信、信任、信誉这几个词在含义上既有差异,又紧密相关。国内外学者往往从不同学科对其含义作出各自不同的界定。笔者认为,信用的基本含义就是遵守诺言、实践成约、取信于他人。信用中国打造中国信用监督平台信用既属于道德范畴,又属于经济、法律范畴。信用作为一种文化概念,它指的是一种人伦关系,属于公德范畴,它不仅普遍表现在个人与个人之间,而且普遍表现在个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经济学上使用的信用概念,广义上是指参与经济活动的当事人之间建立起来的以诚实守信为基础的践约能力,狭义上是指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受信方向授信方在特定时间内所作的付款或还款承诺的兑现能力(也包括对各类经济合同的履约能力) 。法律信用则是指法律严格遵守其所明示的、确定的规则和内容,以它对公平和正义的理性追求和坚定实践所赢得的社会主体对它的信任。经济、法律范围所讲的信用,不仅仅是一种人格,更是一种制度。信用的多重含义和多学界定表明,要给社会信用下一个科学的定义是比较困难的。为了探讨问题有所遵循,本文试将社会信用定义为是指社会单体和群体在社会交往与合作中遵守诺言、实践成约的诚实态度、履约能力和信誉效用。 社会信用本质上是社会交往关系的产物,它主要揭示了社会单体和群体为了生存和发展必须在社会交往中建立一种信用关系,这种信用关系就是体现于交往与合作双方遵守诺言、实践成约的诚实态度、履约能力和信誉效用,即我们通常所说的“讲信用”、“守信誉”、“一诺千金”。社会信用具有以下若干特性: (1) 真实性。信用与虚假是对立的,讲信用必须求真,虚假就是失信。讲话办事,一是一,二是二,言必行,行必果。真实是立信的前提,也是社会信用的基本属性。真实性表现在人生态度上就要具备诚实守信的人格品行。从人伦关系上讲,社会信用必须达到真与善的统一。 (2) 广泛性。社会信用关系既反映在人与人、个体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交往关系上,又反映在单体与群体的伦理关系、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文化关系上。社会信用关系既有地域性也有国际性。可以说,社会信用关系是人类社会关系得以建立、维持、发展的最基础的关系。 (3) 中介性。社会信用作为双方交往的联系纽带和信用凭证具有中介性的特点。信用凭证可以是诺言、合同、约定、货币、信物以及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多种信用形式和信用工具。 (4) 预期性。受信方与授信方的信用交往总是约定在前、践诺在后,不具有同时性。所谓信用,就是对未来发展情况的一种确信,这种确信是对未来践诺结果的一种预期。社会信用的预期性表现为主体的一种决策判断,这一特性是产生信用风险的一个重要原因。 (5) 积累性。授信主体对受信主体的未来践约预期往往把受信主体以往的诚信表现作为判断参考。受信主体以往的诚信表现业绩越突出,时间越持久,其信用程度越高。一个拥有良好信誉的人可以终生受益。但是,信用也有一定的脆弱性,一个人一旦失信,就可能出现“一失诺造成千古恨”。 (6) 发展性。社会信用是在人类社会交往关系中产生的,也是随人类社会交往活动的进步而发展的。人类社会的交往活动,由初级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