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由简单到复杂,其交往关系和活动平不断得以进步和发展,与此相适应,其社会信用也在不断进步和发展。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信用,不论信用形式、信用内容、信用工具、信用范围,都是古代社会不能比拟的。 (7) 规范性。社会信用作为一种道德范畴,它是一种道德规范,这种规范性主要通过教育和修养,提高人们的诚信意识,形成人们的守信观念和习惯,以道德自律的形式指导人们的守信行为,约束人们的失信行为。社会信用作为一种制度范畴,它是一种法律规范,这种规范性主要通过立法、执法、司法,用带有强制性的法律规定去指导并约束人们的社会信用行为。 (8) 效用性。人们从实践中认识到,社会信用的效用是多值性的、难以估量的。社会信用的多值性,表现在既有经济价值,又有政治价值、文化价值、道德价值、规范价值等等。尤其社会信誉所形成的人格价值、形象价值、品牌价值,更是用金钱、权力难以获得的,它是人们社会交往中的“绿色通行证”。 <B>二</B> 社会信用结构包括四个基本要素,即受信对象、信用中介、授信主体、信用环境。自然人、企业、事业、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既可以是受信对象,又可以是授信主体。信用结构的四个基本要素既各有不同性质又互相紧密联系。受信对象是狭义社会信用的债务人,能否守诺践约对信用的成败具有关键作用。授信主体是狭义社会信用的债权人,授信预期判断正确与否,对信用的成败发挥着重要作用。从所处地位的主动性看,信用双方在约定之前,授信方处于主动,在约定之后往往受信方又处于主动。信用交易规模的不断扩大是现代市场交易的一个必备要素和重要特征。信用交易与传统的现金交易相比,既有便利的一面,也有会带来风险的一面。当授信人授信失当和受信人回避偿付责任时,就会产生信用风险。信用中介作为联系交往双方的纽带和凭证,是信用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古代社会多靠道德人格的诺言和口头约定作为信用中介和凭证。随着社会交往活动的扩大和日趋复杂,单靠诺言和口头约定作为信用凭证已远远不能适应要求。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创造了多种信用形式和信用工具,如法律规约、各种信用工具等。运用法律规约和现代信用工具作为信用中介和凭证,有利于实现社会信用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信用环境包括社会信用意识、社会信用管理、社会信用监督等等。好的社会信用环境能发挥积极的引导、激励、约束作用,提高整个社会的信用意识和信用水平。恶劣的社会信用环境能产生多方面的消极作用,降低人们的道德素质,引发社会的信用危机,导致社会的秩序混乱。成熟的市场经济必须具有健全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这种管理体系实际上是一种社会机制,它把各种与信用相关的社会力量和制度有机地组合起来,共同促进社会信用的完善和发展,制约和惩罚失信行为,从而保障社会秩序和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和发展。从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健全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结构,一是普遍具有良好的信用教育和信用意识;二是有完善的管理信用立法和失信约束机制;三是有发达的商业化、社会化运作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四是有信用管理行业的自律组织。良好的信用教育是提高社会信用意识的主要方法和途径,也是营造信用环境、健全信用体系的思想保障。完善的信用管理立法和失信约束机制则是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的坚实基础。发达国家都有许多专门从事征信、信用评级、商账追收、信用管理等业务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 社会信用的体系与结构,还可以依据信用主体的不同性质划分为政府信用、企业信用、个人信用。政府信用在建设信用社会中居于重要地位,它对社会具有极强的示范效应。企业是经济活动的主体,如果企业失去信用,市场经济就无秩序可言。信用社会必须以建立信用企业为重心,引导企业视信用为生命,把信用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