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一个征信国家。所谓征信国家,就是说一个国家的信用管理体系比较健全,形成了独立、公正且市场化运作的征信服务企业主体,从而保证以信用交易为主要交易手段的成熟市场经济能健康发展。在这样的国度,可以快速取得资本市场、商业市场上任何一家企业和消费者个人真实的资信背景调查报告,企业和消费者已经形成自觉培育和维护自己良好信用的习惯。在征信国家做生意和生活,信用的缺失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不少企业和个人因此断送了事业或生活中应有的便利。
美国信用体系具备了征信国家的基本内涵,既有比较完善、有效的信用管理体系,也有完全市场化运作的信用服务企业主体,还有对信用产品有强烈需求的信用产品使用者。美国信用体系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完善的法律体系和
健全的信用管理体系
美国有比较完备的涉及信用管理各方面的法律体系,将信用产品加工、生产、销售、使用的全过程纳入法律范畴。美国对信用管理的立法主要集中在20世纪60-80年代,目前已经形成信用管理的法律框架。这些法律主要有公平信用报告法、公平信用机会法、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公平信用结帐法共15部。
征信国家信用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明确政府管理部门的职能和建立失信惩戒机制。美国政府对信用管理法案的主要监督和执法机构分两类:一类是银行系统的机构,包括财政部货币监理办公室、联邦储备系统和联邦储蓄保险公司;一类是非银行系统的机构,包括联邦贸易委员会、国家信用联盟办公室和储蓄监督局。这些政府管理部门对信用管理主要有六项功能:(1)根据法律对不讲信用的责任人进行适量惩处;(2)教育全民在对失信责任人的惩罚期内,不要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授信;(3)在法定期限内,政府工商注册部门不允许有严重违约记录的企业法人和主要责任人注册新企业;(4)允许信用服务公司在法定的期限内,长期保存并传播失信人的原始不良信用记录;(5)对有违规行为的信用服务公司进行监督和处罚;(6)制定执行法案的具体规则。
对失信者的惩戒,除了政府上述做法外,则主要靠各类信用服务公司生产的信用产品大量销售,从而对失信者产生的强大约束力和威慑力;靠整个社会对失信者的道德谴责,和人们与之交易时的有限信任;靠对失信者信用产品负面信息的传播和一定期限内的行为限制,使失信者必须付出昂贵的失信成本。其产生的结果,一是不能让不讲信用的人自在地、方便地生活在社会上,二是不能让不讲信用的人有机会把生意扩大。
市场化运作的
各类信用服务公司
美国信用服务行业经过100多年的市场竞争,现已形成了少数几个市场化运作主体。目前从事信用服务的企业高度集中,主要有三大类:
1、资本市场上的信用评估机构。即对国家、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债券及上市大企业的信用进行评级的公司
目前美国只剩下三个这类公司,即穆迪、标准普尔和菲奇公司,其中穆迪、标准普尔公司由美国投资者控股,菲奇公司由法国投资者控股。这三个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信用评级公司,据国际清算银行(BIS)的报告,在世界上所有参加信用评级的银行和公司中,穆迪涵盖了80%的银行和78%的公司,标准普尔涵盖了37%的银行和66%的公司,菲奇公司涵盖了27%的银行和8%的公司。
目前,美国约20种以上金融法规的制定,都要听取信用评级公司的意见。世界上所有国家和企业若要到国际资本市场融资,必须经两家以上的评级机构评定信用级别,信用等级的高低决定了融资成本和融资数量。如果某种债券信用级别低,按美国法律规定,部分养老基金和对冲基金就不能购买。巴塞尔委员会在1988年和1999年两次制定的《巴塞尔协议》中,就银行法定准备金数额做出了规定,特别是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更把银行的信用等级和银行贷款的法定准备金挂起勾来,信用等级低的银行比信用等级高的银行准备金的比例要高得多。
尤其值得重视的是,近年来,随着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直接到国际资本市场融资,要求进行信用评级的国家也益愈增 多。在国际资本市场融资企业的信用等级,一般不能超过国家的主权信用级别。这就意味着,如果国家的主权信用等级低,那么在国际资本市场融资的所有本国企业都会加大融资成本。在与美国这三家信用评级公司的交谈中了解到,穆迪、菲奇公司对中国的评级是3B+(评级办法见研究报告之二,信用评定的最高等级是3A),标准普尔对中国的评级是3B,而对中国香港的评级是1A,对中国台湾的评级是2A。按照评级分类标准的内涵,中国台湾属于信用等级比较高的,香港次之,中国再次之。据说,台湾的外债比较少,信用风险就随之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