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笔者从银川市工商局获悉,从今天起,全市工商部门将开展为期半个月的企业年检工作,重点检查企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股东虚假出资及公司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三虚一逃”违法行为。检查中一经发现此类“皮包公司”,工商部门将依
法进行查处,并为其开出“重磅”罚单。
虚假出资、虚报资本,会在事实上使公司的注册资本大大低于其登记注册的资本,甚至可能陷于虚无,从而使公司成为在事实上没有权利能力或责任能力的空壳公司。“三虚一逃”行为,不仅严重危害经济秩序,还对其股东、债权人和与其发生经济往来的客户带来不利影响。工商人员表示,从今天起,将加大对“皮包公司”的查处力度。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登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工商部门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的5%以上,15%以下的罚款。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5%到15%的罚款,而对违法性质恶劣、罚款数额较大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