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督促医疗器械使用 单位加强对18种高风险大型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和日常监管工作,建立了大型医疗器械监督档案,确定了监管范围和重点品种。目前我区已责令3家存在问题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48家经营企业限期改正,注销因为终止经营、未按期提出换证申请或经检查验收不符合开办条件的90家医疗器械企业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