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宁夏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处了解到,与全国1656亿元住房公积金“沉睡”相比,我区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个贷比例在全国各省、区处于中上水平。但是在全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仍存在着缴交比例差距大、违规资金回收较慢等问题。
据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宁夏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还不平衡,不同地区、行业之间缴交比例相差较大,缴交比例最高的达到15%,最低的只有1%,海原县住房公积金制度至今仍未建立。一些市、县住房公积金违规资金回收进度较慢,到2005年底住房公积金违规资金仍有2535万元尚未收回。
针对这些问题,“十一五”期间我区将继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行政事业性单位和国有企业将全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非公有制单位也要逐步缴存住房公积金,最低缴交比例要逐步达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5%的规定。同时,有关部门将会同自治区监察、财政部门加大对住房公积金项目贷款和违规借款的清收力度,力争尽早完成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