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车被扣停工10天 是否违法施工各有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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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30日下午,宁夏天净元光电力有限公司员工在永宁县境内的汉延渠边施工时,与汉延渠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发生纠纷,银川供电局一辆工程指挥车被扣。银川供电局有关人员称:由于施工图纸装在被扣车上,永宁至惠丰110KV线路被迫停工10天,不能按时完工投入使用,惠丰变电站随时有毁坏可能。
银川供电局施工者:工程指挥车被扣
据永宁至惠丰110KV线路项目经理王华介绍,2006年12月30日下午3时许,他们在永宁县杨和镇东全三队境内的汉延渠东侧施工时,汉延渠管理的3个人来到施工现场,其中一人在没有出具有关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将供电局宁A10476工程指车开走。王华紧随其后欲要回指挥车和车上的施工图纸。但当他来到离施工现场不远处的王闸桥附近,见那位开走供电局工程指挥车的人时,被扣车辆已不知去向。
王华只好拨打110报警,同时到杨和镇派出所报案。
汉延渠管理处: 供电局违法施工
1月8日,记者拨通了汉延渠管理处处长花向阳的电话,花处长称自己正在新疆出差,让记者采访管理处水政科科长张文堂。
据张科长介绍,他们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银川供电局永宁至惠丰110KV线路在跨越杨和镇东全三队境内的汉延渠时,渠东侧一个电线塔设置在渠外坡角30米范围内。张科长说,汉延渠根据渠边上地貌不同,有些地方的保护范围是超过30米的,银川供电局这个施工点正好是超出30米范围的地方。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工程管理条理》规定,这样的建筑是违规的。汉延渠管理处多次和银川供电局协商,未果。
对于强扣供电局工程指挥车一事,张科长说这是他们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将施工工具作为证据先行登记保存,这是他们维权的唯一途径。张科长告诉记者,由于当时没有随身携带《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第二天送达时,供电局的人拒绝签字接收。
记者看到汉延渠管理处开具的这张《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清单》上,打印着猎豹越野车一辆,车牌号宁A10476。
银川供电局:欲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1月8日下午,记者采访了银川供电局专门负责处理此事的保卫科科长范明献。范科长说,由于此事影响了永宁至惠丰110KV线路施工,他们很是着急。
范科长说,此事发生后,他曾多次到汉延渠管理处协商解决,但对方要求他们缴纳10万元渠道上空跨越费、固体维护费。银川供电局希望汉延渠管理处能提供收取10万元费用的相关文件,但截至昨天上午尚未得到该处的回复。
范科长说,施工队是严格按照规划部门提供的图纸进行施工的,为什么会出现这样大的偏差,再说规划部门提供的图纸也是经过永宁县规划局和永宁县国土资源局审批的。按理是不可能有偏差的。
记者从汉延渠管理处张科长提供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工程管理条例》看到,该条例第三章第25条规定,根据水工程类型、规模和安全管理的需要,水工程管理范围按照下列标准规划:“扬水灌区干渠、傍山支干渠、支渠渠堤外坡脚外外30米;自流灌区干渠、傍山支干渠、支渠渠堤外坡角外30米,支干渠、支渠渠堤外坡脚外15米,挖方渠以渠堤内沿向外计算”。而汉延渠属于流灌区干渠、傍山支干渠、支渠范围,保护范围应该是30米。
范科长告诉记者,停工已10天,惠丰变电站一旦因为负荷过重烧毁,会给群众生活带来不便。银川供电局打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施工图纸设计人员:工程设计科学合理
永宁-惠丰110KV线路是宁夏天净元光电力有限公司规划设计的,这条线路的设计人员张红军在争执发生后,重新核对有关数据后肯定说,汉延渠边的这个电线塔应该在渠保护范围外的49.6米处。在设计这条线路时,他们已经有过跨唐徕渠线路设计的先例。当时,也到汉延渠边的这一现场实地考察过,施工点不在规定的保护范围内,工程设计科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