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自治区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对9起土地违法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并开始挂牌督办。
这9起典型土地违法案件是:
2007年3月,银川市宝马驾校非法租用金凤区良田镇砖渠村37亩集体土地,建设驾驶训练中心。此案已由银川市国土局立案调查,违法建(构)筑物也已被依法拆除,责任追究正在调查之中。
2006年1月,银川市兴庆区掌政镇茂盛村村委会未经批准,非法占用茂盛村四队集体耕地27亩,建设蔬菜批发市场。银川市国土局已对此案立案调查,并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将此案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2007年5月,石嘴山市平罗县恒业仓储有限公司与高庄乡人民政府和东风村村委会,以村企合作为由,在未经依法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将东风村60.9亩集体土地作为恒业公司修建仓库、储物用地,属于非法占地行为。此案已由平罗县国土局立案调查。
2006年3月,石嘴山市顺峰煤业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与平罗县崇岗镇人民政府和崇岗村村委会以村企合作的形式,将崇岗村86.72亩集体建设用地作为顺峰煤业公司煤炭加工用地。平罗县国土局已立案查处。
2005年4月,吴忠市盐池县飞马材料预制厂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盐池县花马池镇沟沿村东门生产队集体未利用土地19.22亩,进行建设,属未经批准非法占地。盐池县国土局已将之立案,并将依法依纪从严处理。
2005年4月,固原利华淀粉厂与原州区中河乡中河村私自签订土地租赁协议,擅自占用中河村集体土地(基本农田)17.96亩,修建利华淀粉厂,属未经批准非法占地。经原州区国土分局立案调查,因占用基本农田数额较大,已涉嫌刑事犯罪,此案已移送当地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2005年12月,彭阳县源恒石油化工公司与彭阳县草庙乡草庙村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签订协议,占用草庙村集体农用地16.2亩,用于修建原油脱水厂。此案已由彭阳县国土局立案处理,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
2007年8月,中宁县德鑫源硅酸钠厂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恩和镇国有荒地11.84亩,建设厂房。中宁县国土局已对此案立案查处,并做出行政处罚。
2007年4月,石嘴山市大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卫分公司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中卫市城区滨河镇南街村集体耕地13.5亩,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中卫市国土局已对此案做出行政处罚,并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对该案责任人追究责任的建议。
自治区土地执法百日行动领导小组要求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高度重视这9起挂牌督办案件的查处工作,对土地违法案件从严处理,既查处事,又查处人。对违法违纪责任人,凡是涉及纪检监察对象的,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党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