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网上下载一篇论文稍加修改,再托关系发表出去,以此就可以成为申报职称的论文,这一现象从今天开始止步。根据银川市最新出台的办法,剽窃他人业绩成果、论文、论著(译著),提交虚假论文、论著(译著),或明显抄袭他人论文、论著(译著)的将取消当年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则撤销已评审的任职资格。
记者昨日从银川市人事局获悉,为加强职称工作诚信建设,增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透明度,防止弄虚作假,惩治违规违纪行为,市人事局近日制定下发《银川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违纪处理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规定七类行为属于弄虚作假的违纪违规行为,一是涂改、伪造任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计算机等级合格证书、外语合格成绩通知书、奖励证书、荣誉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件的;二是涂改、伪造工作经历、学历、任职资格、业绩成果、任职年限、工作年限、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单位审核推荐意见的;三是剽窃他人业绩成果、论文、论著(译著),提交虚假论文、论著(译著),或明显抄袭他人论文、论著(译著)的;四是涂改、伪造出生年月或年龄以达到规避有关评审条件的;五是伪造政府或有关部门文件的;六是涂改、更改有关人事档案的;七是其他被认定的弄虚作假行为。发现上述违纪违规行为的,轻则由单位批评教育,取消当年申报资格,重则由人事行政部门撤销已评审的任职资格,收回职称证书,取消自下一年度起3年内申报评审职称的资格,并给予全市通报批评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