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一”黄金周,就读于宁夏大学的小王并没有像往年一样和同学、朋友结伴外出旅游,而是选择利用7天长假参加一些商家在节日期间推出的临时促销工作,赚些生活补贴的同时,丰富自己的社会经验。可当小王充满激情地忙碌了两天后,却被对方恶意拖欠、苛扣工资,艰难的讨薪过程折磨得他筋疲力尽。5月9日,小王向记者讲述了自己及同伴的不幸遭遇。
一个在校大学生的“临促”经历
4月29日,小王得知银川市一家广告公司承接了“五一”期间某手机广场和一化妆品店的宣传演出活动,正在寻找演出人员和路演主持人。当天,他在朋友介绍下到该广告公司应聘路演主持人的工作。通过面试后,该公司同意聘用小王于5月1日、2日演出两天,并订下口头协议,每天工作4小时支付300元人民币的酬劳。
演出前,广告公司突然与小王商议将酬劳降低为每天200元钱,已经没时间再去寻找其他工作的小王只好接受。同时,公司从北方民族大学与宁夏大学招来的2名歌手和3名舞蹈演员也遭到压价,演出酬劳被压至公司起初定价的最低标准,歌手每天4首歌酬劳80元,舞蹈演员每天4支舞酬劳100元。
据小王介绍,5月1日下午演出期间,歌手和舞蹈演员被临时拉到其他的演出现场,临时加演,广告公司负责人口头承诺会按照规定增加酬劳。忙碌两天下来,终于到了该结账的时间,就在小王和几名同伴高兴地期盼拿工资时,广告公司主要负责人突然人间蒸发,演出现场只剩下该公司一个看管现场器材的工作人员。
随后,小王和同伴一起找到该广告公司,将负责人堵在了办公室内索要演出酬劳,但公司负责人却始终称公司没钱,一直熬到晚上11点多,该负责人才承诺会在第二天(5月3日)下午6时前结账。可到了第二天约定的时间,广告公司又以演出质量不符合标准为由,再次拒绝支付演出酬劳,只答应支付少部分劳动补偿。直到当晚11时多,小王等几人被磨得筋疲力尽,再无心纠缠,只好拿着部分补偿了事。
临时促销员合法权益常遭侵犯
近年来,商家们纷纷在每年的“五一”和“十一”黄金周中推出各种商业活动,激烈的竞争下,花样繁多的促销手段应运而生。而随着竞争的激烈,临时促销员逐渐成为一种新生的行业。
今年的“五一”黄金周期间,银川市各大商业卖场中,到处可见身披广告、举着牌子、手拿传单的临时促销员穿梭于人流之间。在商家们操纵的火爆销售场面下,在看似公平的雇佣关系背后,新生的临时促销员行业由于缺乏管理,存在诸多问题,临促员经受着种种的不公平待遇。
记者了解,目前银川市各商场中的临时促销员大部分都是来自区内各高等院校的学生,按照工作性质区分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像小王这样有一技之长,通过演出活动为商家做宣传的;另一种是通过散发传单、引导客流的方法来宣传产品的。而各大商业卖场中,多数临时促销员从事的是后一种工作,他们一般要从每天商场早晨开门忙碌到商场下班,日酬劳是30到40元钱不等,个别商家会管一顿午餐。
经历了3次黄金周促销热潮的宁夏大学大三学生小胡告诉记者,一些经常与个别品牌商家接触的学生,每当黄金周即将来临时,都会在学校内招人,主要工作就是散发宣传单,招揽客流。应招成功者由商家负责人直接调遣,事先告知酬劳、工作地点、工作天数。根据他的经历来看,虽然商家每次都是口头约定好相关事宜,但是一般都很难做到一切按照约定行事。比如商家说好要做4天活动,但是这期间商家会根据各种情况作出变动,每天的促销活动结束后,才能被告知自己第二天是否还能继续工作。商家辞人时不需任何理由,更不会考虑到什么事先约定。此外,他们也曾向商家提出过签定书面协议,但是商家根本不予理睬,因为廉价的劳动力到处都是。
临时促销员应当学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昨日从银川市劳动部门了解到,面对临时促销员这个流动性大、用人时间短暂的新生行业,目前还没有一个具体政策规定及部门直接监管。临时促销员的合法权益如果受到侵害,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等渠道申请裁定、判决,但是办案程序、诉讼成本、调查取证需要很大的精力和物力,这些花费往往超出案件中所涉及的经济价值。采访中,不少大学生提出,相关部门是否能够尽快建立起一个机构,对临时促销员行业进行直接监管,保护此类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