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银川市物价部门了解到,按照银川市人民政府2006年1月颁布执行的《银川普通住宅物业费规定》,各小区地上停车泊位费指导价为每月60元至120元,地下车库由于开发建造成本较大,按月、按年租用,租金或售价按市场价运作,但具体价格由物业方与小区业主协商后确定,并将协商确定后的收费标准以书面形式抄送所在地的价格主管部门。未按此程序办事,开发商自定的价格是不合法的,是无效的,是霸王条款。
记者了解到,民生城市花园物业公司在2006年10月26日成立了一个由7人组成的业主委员会,跟他们公司一起来管理民生花园。
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经理宋航告诉记者:这次小区内停车位涨价的事已经跟业主委员会联系过,他们也同意涨价。
现任业主委员会主任胡奇承认,物业公司确实找他说起过停车位涨价这件事,他也口头上同意涨价,但没有经过书面的合同也没有跟别的委员商量。但该小区业主们普遍反映,他们根本不知道业主委员会是何时成立的,都由什么人组成。
业主委员会成员之一的张绪红告诉记者:“我也是莫名其妙地就成了业主委员会委员,近一年来,我从没有参加过任何会议,也没有人告诉我委员需要做什么工作,只是小区搞演出时物业公司有关人员会偶尔通知到我。停车位涨价的事根本不知道。”
收费纠纷,物价部门该做什么?
因停车价格问题发生的纠纷,物价监管部门应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如何履行职责?在与开发商及物业公司的纠纷中,业主一般处于弱势,面对停车收费纠纷,该由哪个部门来执行政府的有关规定?物价部门该如何监督实施《银川普通住宅物业费规定》呢?像民生城市花园小区的矛盾,在银川的居民小区时有发生,因“停车难”而引发的矛盾已经摆在了业主和一些开发商眼前。开发商、规划部门、政府职能部门,如何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并做到未雨绸缪,从根本上解决小区停车难问题,已是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