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记者从石嘴山市卫生监督所获悉,平罗县中医院针推科使用未经医师注册的6名人员独立行医,被行政处罚5000元。
据悉,自今年7月份起,石嘴山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开始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发现平罗县中医院针推科聘用了未经医师注册的6名人员,从事推拿按摩活动。该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因此,执法人员对平罗县中医院处以5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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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5000元以下 (含5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