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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华园物业公司安保人员正在指挥进入停车场的车辆。 |
日前,银川市新世纪花园十几户业主因拖欠2年以上物业费,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自2001年银川市承天物业公司首次将欠缴物业费的业主告上法庭之后,银川市的物业公司状告欠费业主的案例便处于逐年上升态势,每年达数百起之多。据银川市兴庆区法院不完全统计,仅今年上半年,该法院就已受理此类案件上百起。
作为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业主为何会频频被告上法庭?仅仅是因为拒缴物业费吗?那么,作为服务对象的业主为何又会拒缴物业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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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缴物业费四大原因
近日,天盛律师事务所律师祁渤告诉记者,从他接受委托的多起物业公司与业主间发生纠纷的案件看,业主拒缴物业费主要有四大原因:
因房屋质量引发纠纷,业主迁怒物业公司。
由于银川市95%%的物业公司都是依托开发商成立起来的,很多业主因此认为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是上下级关系。
银川市金凤区荣华园小区的王女士告诉记者,入住时,该小区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就是“一家子”,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当然要找物业公司,“不然我们找谁呀”。
然而,按照物业管理规定,屋顶及其他的房屋配套设施的质保期为5年,在质保期内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开发商承担,质保期过后,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则要动用物业储备金来进行维修。由于物业储备金的具体使用办法尚未出台,因此,动用储备金的程序非常繁杂。据了解,目前银川市98%%的小区都未使用过物业储备金。当房屋发生质量问题时,一些业主往往迁怒于物业公司,一位物业公司负责人说:“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只好代人受过。”
业主因家中失窃拒缴物业费。
2003年,银川市兴庆区康怡园住户陈女士家中失窃,陈女士认为该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疏漏,于是从2004年开始,拒绝缴纳物业费。2006年,陈女士被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虽然最终以败诉告终,但记者在采访中,仍有许多小区业主明确表态,家中失窃物业公司却不承担责任,业主只能拒绝缴纳物业费。
空置房业主拒缴物业费。
记者在荣华园小区了解到,在该小区470多户业主中,大约有10%%的业主不在小区内居住,因为房屋空置,业主通常不愿缴纳物业费。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翟主任告诉记者,根据有关规定,空置房不能免缴或少缴物业管理费,这也是一些业主被告上法庭的一个主要因素。
业主质疑物业公司服务质量。
物业公司服务效果也是引发物业公司与业主矛盾的原因之一。物业管理行业服务性强,从业人员的学历水平低、流动性大,导致从业人员服务意识不够,没有严格按照物业管理合同提供服务,很多物业公司因此在管理上频频出现问题,造成与小区业主矛盾日益加深。
此外,由于银川市绝大部分物业公司与开发商都有隶属关系,这对物业公司规范运作也造成了一定障碍。这种情况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业主把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看成 “一家人”,同时有些住户把物业公司当成了“万能公司”,认为只要家中出现了意外状况,物业公司都应该担责,致使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最后,只有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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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未真正发挥作用
采访中,许多物业管理人员表达了一种观点:没有一个物业公司不想把小区管好,更没有一个业主不想住在一个舒服的环境里,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对立易导致两败俱伤,协商解决才是明智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