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之明赖账不还,李健国杳无音讯
2003年11月,赵之明被逼无奈,退还给秦国栋4万元。剩下8万元,赵之明和李健国互相推诿。秦国栋向警方报案,但警方认为,秦国栋与赵、李二人一直是口头协商,没有充分证据能表明双方当时确定的上学形式究竟是委培还是 “军校正规学员”,所以,警方没有立案。
2004年,秦国栋将赵之明和李健国告上法庭,要求两人返还8万元钱及赔偿经济损失6000余元。
陈薇为秦国栋作证。
法庭认为,秦国栋明知此次入学是非正常渠道,还要委托赵、李二人代为办理,存在一定过错。最后,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和解,秦国栋撤回起诉。秦国栋要求赵、李二人返还6万元,赵、李二人同意,并当庭各自写下了一张3万元的欠条,并注明“2005年底前归还”。
但是,直到2006年6月,赵之明仅归还了5000元,其余欠款,两人一分未还。而且,秦国栋多次上门催要,都无结果。渐渐地,秦国栋甚至找不到李健国其人了。
今年7月,秦国栋向法院申请了《支付令》,请求法院督促赵之明清偿欠款。而对躲着不见的李健国,秦国栋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李健国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他还有房子,我就不信,要不回来我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