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西街69-3号住户向本报反映:银川众一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一房产)在未与其签订拆迁协议的情况下,将其房屋顶部掀开,导致其无法居住。
质疑众一房产强行拆迁
当日,记者来到湖滨西街69号看到,该小区仅存2号、3号楼未被拆除。在69-3-301室居民杭连科家中,屋内家具已被搬得差不多了,一间房的顶部有约30厘米宽的楼板被掀开。杭连科告诉记者,今年6月,居民接到通知,该小区被列入拆迁范围。由于他与众一房产未就拆迁达成协议,所以一直居住在该小区。8月中旬,他下班回家,发现楼板遭到破坏,遂与众一房产联系,该公司工作人员竟要求他签订拆迁协议。
杭连科认为,众一房产的做法属“强买强卖”,未经住户同意就擅自动工,使他们一家无法居住,被迫搬出。
18户居民不满拆迁方案
据居民介绍,该小区2号、3号楼原有38户居民,目前还剩18户,这18户均对拆迁方案不满。同时,众一房产在拆迁过程中,将小区包括门房在内的一些基础设施拆除,18户居民的安全无法保证。
该小区3-101室住户薛大爷称,众一房产贴出拆迁方案的同时开始拆迁,小区内的供水管、供暖管等设施遭到破坏。由于供水管大量漏水,致使小区居民所缴水费成倍上涨。此外,楼顶的防水层也遭到破坏,每逢下雨就会漏水。
2-201室的施秀珍称,现在居民每天都因安全问题提心吊胆。下水井盖丢失、电表箱被破坏,搬走的一些住户家的水龙头、暖气阀门也不翼而飞。施大妈告诉记者,由于家庭困难,她无力买新房,只希望房产公司能拆一还一。
房产公司已申请仲裁
对于住户的投诉,众一房产负责拆迁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其雇用的农民工误把杭连科的住房当成已搬走住户的住房,才将房顶掀开。对此,该公司已主动与当事人联系,表示愿意赔偿,但未与其达成一致意见。
对于该小区18户居民的反映,该公司项目部主任曹光兴说,今年4月10日,银川市房产管理局批准该公司对湖滨西街69-2号、69-3号居民楼进行拆除。随后,该公司委托宁夏天力房地产评估咨询事务所,对2栋居民楼进行评估。依据楼层不同,评估价分别为每平方米2080元、2184元、2288元不等。根据评估机构意见,众一房产订立补偿协议,并发给住户搬家补助费。同时,为推进拆迁进度,众一公司制定优惠政策,对于6月26日前搬出者,在补偿总价款的基础上增加10%%;在6月27日至7月11日期间搬出者,增加5%%的补偿款。
曹主任表示,目前未签订协议的18户居民,均是提出要求超出企业安置标准的。对此,该公司已向银川市房产管理局申请仲裁。
相关链接
《银川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银川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裁决。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银川市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银川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产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