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007年11月以来,宁夏劳动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对存在非法裁员行为的建行宁夏分行等单位依法从严从快查处,确保区内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目前,群众投诉的其他企业存在的裁员行为正在调查处理中。
非法裁员从严从快查处,一次性裁员超过50人的,须事前向当地政府报告,并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1建行宁夏分行违规解除劳动合同
建行以转换用工形式为由,强迫本行240多名短期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然后要求这些职工与铁发劳务代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可继续在原单位工作。2007年12月,建行宁夏分行所属单位员工及家属以电话、来信、来访的方式向自治区劳动保障厅投诉,要求劳动部门制止建行的违法行为,并维持职工与建行宁夏分行的劳动关系。经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立案调查认定,2007年11月下旬,建行各分支机构依据建行宁夏分行的决定,强行与247名短期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再由职工与铁发劳务代理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属实。依据《劳动法》和《宁夏党委、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精神,建行宁夏分行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足,未按照规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裁员,其行为属于违法解除行为。
目前,建行宁夏分行在劳动部门即将下达处理决定前夕,召开紧急会议,并自行纠正了违规解除员工劳动合同行为。
2石嘴山市恒瑞达公司违规裁员
2007年12月5日,自治区劳动保障厅接到群众举报,称石嘴山市恒瑞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和石嘴山市恒端达检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检修公司)要与近900名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经了解,实业公司于2002年4月成立,检修公司于2002年9月成立,两家公司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由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公司)员工出资设立,主要为国电公司提供劳务服务。两家公司先后雇用千余名劳动者,现有在册职工836人。2007年8月,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国电石嘴山发电厂两家企业组合,恒瑞达公司股东会议决定解散、清算、注销实业公司和检修公司,因此两家公司决定解除或终止与大部分职工的劳动关系。2007年底,两家企业内劳动合同到期的职工有528人,有57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251人劳动合同分别于2008年6月、2009年6月到期。
经劳动部门初步查实认定,2家公司主要存在8项违法事实:责令劳动合同未到期的251名劳动者被迫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不符合法定程序及相关法律对有关企业裁员的规定;招用劳动者没有依法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没有为职工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远远低于应缴水平,存在虚报、瞒报缴费工资总额的问题;违反职工休息休假的规定,部分职工甚至一个月都没有公休日;部分职工的日工资标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没有严格执行女职工保护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企业不给其调整工作岗位,还要求女职工辞职;没有依法建立集体协商机制,订立集体合同;两家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执一份”的规定执行,而是全部由公司长期保管存放,2007年11月底才发给职工本人,且部分劳动合同存在被篡改的迹象。
目前,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已要求这两家公司立即纠正违法裁员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并责成石嘴山市、惠农区劳动保障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理和处罚。
3劳动部门企业不能随意成规模裁减人员
据悉,针对上述单位的违规行为,宁夏劳动部门集中发放《劳动合同法》等宣传资料10多万份,组织企业、事业等各类人员集中参加《劳动合同法》培训学习。同时,宁夏劳动部门要求从2007年底开始,对于企业成规模裁减人员的,裁员方案必须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除关闭破产企业外,企业一次性裁员超过50人的,必须事前向当地政府报告,并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企业凡不能依法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并妥善解决拖欠职工债务的,不得裁减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