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强制驾校培训的争议浮出水面的,是一个错综复杂的利益迷局。虽然目前驾校已经社会化经营,但其中部分由交警部门、交通部门间接开办,要么与交警部门、交通部门内部人员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相关部门在驾驶培训高额利润的驱动下,形成了对驾照考试培训的垄断
94分——2007年10月8日,深圳市民樵凌通过了驾照考试的笔试。
对中国成千上万打算拿到汽车驾驶执照的人,这是一个好消息。因为樵凌是以“个人身份”参加考试的,而对中国绝大多数司机来说,考试前他们必须要通过驾校的培训。
7个月前,樵凌曾以个人身份报名考试,但遭到了深圳车管所的拒绝。一怒之下,他把深圳市车管所告上了法庭。这位爱较真的人的理由是,他曾在公安部网站查询了相关报名条件——按照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只要你准备了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等材料,就可以申请考试。
深圳市车管所理由则是广东省公安厅、交通厅的有文件:申请驾照考试报名必须《驾校培训记录》。也就是说,如果不参加驾校培训,就没有资格考试。
“公安部规定只是一个宏观指导,我们可以制定自己的实施方法。”深圳市车管所工作人员解释到,“而且,全国各地都是这样操作。”记者随后咨询了北京、上海和广州的车管所,无一例外被告知“考证必须到驾校报名”。
“我曾经在部队服役,驾驶技术对付考试绰绰有余。如果再花几千块钱上驾校,感觉有点冤。”樵凌说。于是,他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车管所受理他申领驾照考试。
中国行政法研究会会长应松年教授称:广东方面要求必须出具《驾校培训记录》条款,属于私自增设行政许可。公民在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前提下,有权利选择驾驶技术学习的途径。公安和交通部门应该对驾照考试严格把关,而不是培训,更不应该通过行政决定来限制公民的自主选择权。而且行政许可法也有规定,对于公民特定的资格考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考前培训。
诉讼目前还在继续,意外的惊喜却使得事件开始明朗。2007年8月3日,广东省公安厅、交通厅颁发了《关于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新规定。新规定中,取消了“必须出具《驾校培训记录》”。
就在此时,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宣布:樵凌起诉深圳市车管所一案“延期判决”。“要想建设法制社会,政府必须要带头遵守。我们每个公民都有参与的责任和义务。”樵凌说。军人出身的他做事严谨,喜欢较真,其间也有相关部门来找他说情,让他撤诉。但他一直坚持着,其间曾多次前往车管所。在他的软磨硬泡和媒体的追踪报道后,深圳市车管所答应“特批”樵凌的报名申请。
“终于报上名,很快就可以拿到驾照了!”8月30日,当樵凌得知深圳车管所受理了自己的申请后激动地说。他赶在广东省上调驾照考试费用的前一天报了名——报名费120元。
这个结果让同在深圳的周志雄兴奋不已。他也是“非司机”,此前由于工作繁忙一直抽不出时间去考证。他于9月20日来深圳市车管所,同样“以个人身份”申请驾照考试。但周志雄的报名申请没有通过,深圳市车管所告知:并没有接到新的通知和文件规定,《驾校培训记录》不可少。
“樵凌是个特例,这种情况很难推广。”一位业内人士说,“因为驾校培训背后,有巨大的利益。”
国家统计局称,2007年9月,中国私人机动车保有量为1180多万辆。随着私家车的日益增多,考取驾照便变得炙手可热,全国司机总数也高达1.6亿。于是,驾校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比如深圳目前共有24所驾校。而在这个城市,一般驾校C1驾照(手动挡小客车)的培训费用,根据学习时间的不同,价格从3980到5980元不等。而深圳市每年超过十万人参加驾校培训,培训费高达上亿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