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办公楼和高等院校教学楼历来是耗能大户。20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将在省直机关和高等院校开展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本月底启动对第一批单位的审计程序。
审计能耗推动建设节约型社会
据统计,建筑运行能耗约占全社会总能耗的27.5%,其中公共建筑能耗大大高于普通居民住宅能耗。省政府认为:国家机关公共建筑耗能的问题日益突出,开展国家机关公共建筑节能管理迫在眉睫。
省政府要求,省直各部门和高等院校应掌握建筑能耗的实际状况,加强用能运行管理,以带头建设节约型社会、全面推动建筑节能。
水、电、采暖均在审计范围内
通知明确,省直机关办公建筑、高等院校公共建筑均为能耗统计范围。审计内容包括:被审计建筑项目的基本信息及全套图纸;2005年1月以来每月的水、电、采暖等能源费用账单;各用能设备(暖通空调、照明、办公等)和计量器具的基本信息;以及其他审计所需的相关资料等。
通知还要求,省直各部门、高等院校要设立专门的能源管理岗位,选用具有节能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能源管理工作;要切实降低运行能耗,公共建筑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可以委托专业能源服务机构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进行节能改造。
第一批单位本月底启动审计
据了解,对第一批单位的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将在本月底启动,包括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等25家省直机关办公楼,以及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等5所高校教学办公楼。
在武汉市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基础上,由省组织专家组分期分批选择有代表性的建筑进行能源审计,并在政府指定的网站和新闻媒体上公示。
解读
专家:刚性制度应以自律为本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李和中教授认为,对机关办公大楼和高校教学楼的能耗进行审计,体现了我省在建设“两型社会”中的制度进步和创新。“大学里不关灯、乱用水的现象并不少见,机关里对空调温度也进行了控制,这次审计、公示的方式不同于以往的号召、倡导,具有一定的刚性约束力和压力”。
同时他认为,在审计、公示程序中能否保证透明度,以及在公示以后能否起到应有的督促效果,关键还在于被审计单位“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