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商部门有关人士介绍,近年来,北京市区部分美容店打着“免费”的旗号将消费者骗进店内做美容,在做美容过程中强买强卖,甚至运用暴力手段,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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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述问题,笔者采访了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刘映春教授。
关于黄先生在网上医院遭遇错误诊疗的事件,刘教授分析说,目前我国对网络医院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果网络医院不是从事营利性的医疗服务,只是提供了信息,供患者参考,即没有强迫患者接受服务,也没有强行推销违法药品,网络医院是没有明显的违法之处的。但是如果网络医院利用网络推销不符合医药管理规定的药物,牟取非法利益的,黄先生可以向有关管理部门举报,同时要求网络医院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刘教授同时指出,目前在网络上并没有完全实行实名制,因此很难判断一个人的真实身份,所谓的“专家”未必就是专家。我们可以在网络上获得信息,有病还是应当到医院就诊,通过医生的现场问诊和检查,正确判断病症,对症下药。
以免费体检为借口向消费者兜售药品的行为是一种较为常见的骗术,并且上当受骗的人总是络绎不绝。刘教授说,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利用欺诈手段订立的买卖合同,受欺诈一方享有对合同的撤销权。所以受害者有权提出撤销合同、返还财产,并要求欺诈一方赔偿损失。如果销售一方推销的产品没有国家的批准文号,则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应当向有关部门举报。消费者应当增强防范意识,当被路边免费体检的人员诊断出患有某种疾病之后,应当去正规医院再作诊断。医疗机构的设备、药品相对齐全,如果是一种医疗效果非常好的药品,不会不进入正规的医疗机构。同时,消费者应当注意,欺诈者往往来无影去无踪,即使是掌握了他们违法的证据,也很难再找到实施欺诈的人,最终导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法维护。
据刘教授介绍,“免费皮肤测试”则是不法美容商家设计的一种消费陷阱,带有欺诈性,消费者可以直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315投诉。但消费者无论是选择投诉,还是选择诉讼,都应当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因为任何纠纷的解决都是以事实为依据的。针对这类事件,刘教授指出,除非美容店有明确的收费告示来表明“产品免费,只收服务费”,如果没有此类告示,那么“免费皮肤测试”的宣传口号就应当理解为整个皮肤测试的全过程免费。
测试服务本身是完成一项工作,是利用提供方的设备、产品、技术完成的一项工作。这个过程中,包括使用提供方的产品和接受提供方的服务。刘教授说,在法律上,测试既不是单纯销售产品,也不是单纯提供服务,而是二者的结合。美容店将测试中使用的产品与服务分开收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刘教授说,假设美容店先对收取服务费有明确的约定,但收取500元的服务费也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因为一项10几分钟就可以完成的测试收取500元服务费用,无论从提供服务的性质上分析,还是从美容行业的一般价格上看,都是显失公平的。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是可撤销合同,当事人有权提出变更或者提出撤销合同。也就是说,消费者完全可以提出减少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