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掉“黑帽子”,可奖200万?
支持者:污染是山西难题,解决须出重招。
反对者:治污是官员本职,不能滥用重奖。

资料照片:山西某地焦化厂黄烟滚滚

资料照片:山西某地一个被污染的水库
近日,山西省环保局和省财政厅针对重点城市治理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工作,联合制定出一项奖励办法——对摘掉“黑帽子”、考核排名前移城市的“一把手”给予重奖,奖金最高额度达到200万元。公务员本职工作成绩突出,该不该得到重奖?此消息一经当地媒体报道,立即引来各方议论。
山西是全国工业污染最严重的省份,在连续几年列入国家考核的重点城市中,山西有3个城市“名列前茅”。拟出台的这项奖励措施规定,列入国家考核的重点城市,退出全国大气污染最严重城市排名前5名的,各奖100万元;空气质量指数位次前移10位的则奖励200万元。省级考核的11个重点城市及119个县(区),退出全省大气污染最严重城市排名前5名的,各奖100万元;空气质量指数位次前移10位的,奖励200万元。
奖励的对象主要是个人,具体为各重点城市的市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环保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奖励资金来源主要为省财政专项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