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上涨两位数,但逾九成人称未受益。只有垄断企业和政府部门工作的人才是工资上涨的主要受益者
●工资构成没福利设置,工资只是老百姓的吃饭钱,老百姓没有市场经济的福利,当然就没有买房、教育、看病的钱
●最低工资制度虽好,但未
必是最好和最有效的办法
“中国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连续4年实现两位数增长,为改革开放以来职工工资水平增长最快时期。”中国劳动学会的这一统计结果集聚了众多眼球。
同时,全球最大的工资信息调查研究机构HayGroup最新研究报告也显示,2007年中国工资上涨幅度将位列全球第一。其依据是,经济快速增长给中国工资上涨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但工资上涨的说法却引来质疑声一片。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一项有全国29个省市1604人参与的调查显示,85.4%的人自称工资涨幅不到12%%,甚至有7.1%的人称4年来工资“不涨反跌”。笼统的职工工资涨幅究竟掩盖了什么?在疑问的同时,这一数据也引发了大家对中国职工工资分配体系的重新审视和再次讨论。
都是谁在涨工资?
统计数据显示,改革开放20年来,居民收入的确在增长:1978年,我国GDP为3624.1亿元,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43.4元;到 2006年,我国 GDP为209407.0亿元,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759.0元。
从绝对数看,我国职工年平均工资从1978年的615元上升到2005年的18405元,增长近30倍。
伴随工资增涨的是我国GDP增幅的迅速提高。
一般来说,经济增长的好处分为政府、企业、个人三大块。这意味着劳动者的报酬总额占GDP的比重越高,其工资收入在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所得份额越大。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到个人的直接体现就是工资。
从居民、企业和政府三者的分配比例来看,1978年为55%%∶11.1%∶33.9%;1998年为68.6%∶13.9%∶17.5%。
但1999年至2003年间,居民的份额明显下降,企业的份额进一步上升,政府的份额大幅度上升,到2003年发展为61.8%∶15.1%∶23.1%。政府最终可支配收入的规模迅速扩大,相应居民可支配收入明显消弱。
以 2006年为例,职工工资总额为23439亿元,同年我国GDP为209407.0亿元,如此算下来当年工资总额实际占GDP的11%。而大多发达国家的这一比例一般都在50%左右。
“初次分配中的倾斜和扭曲决定了收入差距呈不断扩大趋势。”社科院博士后蔡跃洲说。“长期以来,在我国初次分配领域一直存在着人为的扭曲,突出表现为工人工资水平的长期压抑。”
经济增长的好处过多地分配给了政府和企业,尤其是垄断企业。
2006年7月国资委统计评价局编制的一份统计年报显示,石油石化、通信、煤炭、交通运输、电力等12家企业员工工资达到全国平均工资水平的三到四倍。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也显示,电力、电信、金融、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的两三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五到十倍之间。
2005年的数据表明,电力、电信、石油、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行业共有职工833万人,不到全国职工人数的8%%,但工资和工资外收入总额估算达1.07万亿元,相当于当年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55%%,高出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部分约9200亿元。
不少研究机构的调查显示,同一行业内的工资差异也是十分巨大的。比如,同是银行业,高管的工资高过普通职工数十倍,有的行业管理层和普通职工的收入差距甚至达到了30多倍。国企老总的百万年薪远远高于普通员工的几万年薪,差距是明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