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上了王某的父亲,他说孩子上班去了,他本人拒绝采访。李某的父亲李先生说,当时田先生一帮人赶到他家时,他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李先生的妻子曾赶到邹平,找孩子了解了情况,据孩子讲,她跟死者小成当天晚上是第一次见,见面时小成已经喝了酒。小成自己下的水,而且说里边好,就走了进去。李某也下水了,小成不见的时候,李某也淹着了。另外3个人将她拉了上来,而小成已经不见了。
而据田先生讲,现在4个人都已经不知去向。
田先生说,小成不会游泳,肯定不会贸然下水。而且现场孩子的衣服整齐地摆放在岸边的石头上,衣服都叠了,鞋子并排摆在一起,两只袜子分别放在两只鞋里。可以看出,即使孩子喝酒了,也肯定没喝多。
他说,自己不能接受的是,孩子落水后另外4人没有呼救,也没有报警,也没有通知自己一家人。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的周长鹏主任。他说,这一事件中,大家有相互救助的义务,一人有难,其他人应及时救助,及时报警,不应该躲避。他说,虽然那几名同伴没有法律上的责任,但从道义上讲,他们应该给死者家属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