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社会学系副主任甘满堂认为,医院在市场经济推动下,越来越多第追求经济利益,让患者对医院“心存畏惧”,而医生的职业道德也因“红包”等现象备受质疑。医院对患者治疗的疏忽、不及时解释说明、信息的不透明等都会加剧患者对医院的不信任。
出现医疗纠纷后,医院一般希望通过医疗事故鉴定和法律途径来解决。范建明说:“患者家属对患者死亡有疑问,可以通过医疗鉴定委员会鉴定,如果属于医疗事故,医院愿意承担责任并赔偿,如果不是医院的错,医院不仅不赔偿,还要追究患者家属责任。”
张伟志也认为:“补偿只会助长‘医闹’行为。‘闹’不仅不受法律制裁,还能拿到钱,这样下去,‘医闹’将永无止境。”
记者采访发现,不少患者家属对当前卫生主管部门主导下的医疗事故鉴定和法院的司法程序公正性也缺乏信任。一位患者家属说,搞医疗鉴定的和医院都是同行,医学会和医院的关系就像爷爷和孙子,中间说不定就有猫腻,鉴定的结果是明摆着的,肯定对患者不利。
“明明是医院有问题,最后说没有问题,患者又能有什么办法?患者没有医学知识,只有闹才能解决问题。”这位患者家属说。
此外,医疗事故鉴定和司法诉讼复杂的程序也让一些患者家属丧失信心。“按照那些程序走,一拖还不知道要到猴年马月,我们老百姓能耗得起吗?”
专家建议:成立第三方独立医疗仲裁机构
如何破解医患冲突难题呢?全国政协委员、医学专家黄峻提出成立第三方独立医疗仲裁机构的设想。
黄峻说,患者不愿意通过行政裁决或是法院诉讼等正规渠道解决问题的原因是,这两种方式都是以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为依据,患者认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有“部门保护主义”。此外就是诉讼时间长、诉讼成本高等问题,不利于医疗纠纷的解决。
黄峻建议成立第三方独立医疗仲裁机构,解决一般的医患纠纷。他说,这个机构可以由医院协会或医学会、工会等组织组成,可以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一般医患纠纷可以直接由该机构在听取医患双方充分陈述后进行仲裁,避免医患双方受矛盾和利益的牵扯而直接产生冲突,从而理性客观公正快速地解决问题,节省诉讼成本。
福建省社科院社会学所所长黎昕也认同这一设想。他说,医学会是行业协会,人员往往也属于医院系统,患者在心理上会认为偏向于医院。建立独立于医院的第三方解决机制,有助于鉴定保持中立和权威。鉴定人员由具有医学知识、法律知识、公共卫生管理知识等专业人员组成,保证鉴定程序、病历信息、鉴定结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黎昕说:“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很难听得进医生的解释,总认为是医院在推卸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由与医患当事双方都没有关系的第三方出面调解会好得多。”
“即使成立独立的第三方解决机制条件还不成熟,也应该吸收非卫生系统人员,加强对医疗鉴定机构的监督和制约。”黎昕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