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安晚报》报道,前天,萧县石油公司业务部负责人告诉记者:2004年,萧县石油公司和萧县政府采购中心签订协议,向萧县交警大队及其四个中队供油。协议规定按月结算加油费,逾期不付款,石油公司有权停止供油。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萧县交警大队过去从未出现过拖欠加油费现象,“然而,自2006年底,结算开始不正常。”今年3月20日以后,萧县交警大队一直未向萧县政府采购中心支付加油费。
今年8月初,按照协议,萧县石油公司停止对萧县交警大队及其下属四个交警中队供油。
这位负责人说,8月17日,萧县石油公司司机王宏喜开着一部空油罐车从乡下返回县城,在经过萧县龙山子立交桥附近时被萧县交警大队一中队交警拦下,并以“运载危险品闯禁区和无押运员”为由扣押车辆。而萧县龙山子立交桥是出入县城的必经之路,过去王宏喜每次从这条路经过时,从未被交警处理,但这次却是例外。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随后,萧县石油公司负责人与萧县交警一中队协调,得到的答复是:交付罚金8万元才能取走油罐车。
“由于交警大队拖欠巨额加油费,我公司目前陷入严重的财务危机。”萧县石油公司石董事长介绍说,自今年3月25日至现在,萧县交警大队共拖欠石油公司加油费21.2万元,这还不包括利息。
萧县交警大队为何连续多月拖欠萧县石油公司加油款,记者就此采访了萧县交警大队李华大队长。
李表示,萧县交警大队支付加油费的资金部分来源于罚款,而罚款收入要经过多道环节才能到达交警大队,因此难以及时获得资金支付加油费。
对于交警查扣萧县石油公司车辆是否与后者中断向交警大队供油有关,李表示这完全是一些人的猜测。“查扣违章车辆是交警大队的正常工作,更何况我们近期已下文整治危险品车辆,包括油罐车。”李大队长拿出一份整治危险品车辆的通知给记者看,记者发现,下文时间在交警查扣萧县石油公司车辆之后。
关于萧县交警一中队处罚萧县石油公司8万元是否合理的问题,他表示将对此事进行认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