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学者认为,“晒黑”一族的出现,一方面显示了网络的发达和日益强大的社会影响力,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正常途径的维权渠道不畅通。维权需要花费维权者的时间、精力甚至财力,让不少人觉得得不偿失,于是放弃维权,以免在维权无果的情况下,“赔了夫人又折兵”。
维权过程中,不管是向消委会、工商部门等投诉,还是直接与厂家、商家交涉,对消费者来说,都是一件费心劳力的事情。由于我国采用“谁主张、谁举证”的方法,消费者举证不但手续烦琐,而且费用较高,很多消费者往往嫌麻烦放弃投诉。
消委会不是“包青天”,处理投诉无执法权
数据显示,2007年,广州市各级消委会共接受消费者来访及电话咨询约8万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4500多宗,解决投诉3800多宗。“8万人想投诉,但最终能解决的却只有3800多宗”。
选择拨打“12315”的消费者,个个希望消委会能当“包青天”。但实际上,被寄予厚望的“12315”并非尚方宝剑,在为消费者维权的过程中,也遭遇了很多无奈和困局。
据了解,消委会的主要职能是受理消费者投诉,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首先,消委会没有执法权,对投诉双方只能进行调解。”消委会的一位工作人员说,有很多市民对这点一直存在误解,认为消委会不仅能主持公道,还能像法院一样搞“强制执行”。实际情况是,当消委会碰到难以调解的投诉时,因为没有执法权,往往就不了了之。
一位支持网络“晒黑”的市民刘小姐对记者说,这因为正规渠道的这些局限,才导致更多被忽悠的消费者选择了网络。
名词解释
“晒黑”:2007年网络高频词“晒”、“晒客”下的衍生词。“晒”源于“share”,即分享、共享之义,“晒黑”即指把在生活中遇到的不公正的事情发布到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