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后,周立太退出这场诉讼,“我至今仍认为,这宗官司存在着司法不公,在工厂宿舍里被泼硫酸,厂方居然没有任何责任!”上周,周在电话里对本报记者说。
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没有多少人愿意倾听工伤案件的不平。“最初,打官司劳工根本别想胜诉,政府部门也不会理睬这些事情,好像与他们无关。”周立太说。
在1997年,第一个报道周立太的,是《深圳法制报》记者刘开明。他去采访时,看到周的租房里住满了工伤病人,大为震惊。“周立太的诉讼活动,提高了劳工的斗争意识和团结意识”,2001年,受周的影响,刘开明创办了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也走向了劳工维权之路。
据记者调查,至少有三位在深圳的劳工维权机构发起人,最初是由周立太帮他们代理工伤诉讼。通过诉讼,他们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也得到了一些境外民间机构的支持。
黄庆南在香港一家民间团体的资助下完成了治疗。2003年6月,康复后的黄庆南到一家叫做“打工者职业健康中心”的机构做义工。职业健康中心成立于2000年,实际就是一个为外来工提供廉价医疗服务的诊所。
2003年12月,在香港民间团体的资助下,黄庆南将职业健康中心注册为个体工商户,正式成立深圳“打工者中心”。相对于此前的医疗服务,他们有更大的想法是开展工人教育、劳法咨询、工伤互助。中心的5名工作人员都曾是工厂一线工人,有两名还受过工伤。
2005年至2006年,打工者中心运作日趋成熟,工伤、劳资纠纷咨询个案从每月数10个,上升到200个。在2006年,中心有记录的咨询个案超过2400个。
从2002年开始,珠三角专门为外来工维权的NGO进入蓬勃发展阶段。此后一年间,新成立的此类NGO达10多个,它们主要致力于为珠三角数千万民工处理欠薪、工伤等劳资纠纷。
“从身份来看,劳工维权机构发起人大多数来自一线工厂。相当一部分劳工机构的发起人或工作人员本身就是工伤患者,与资方和政府的长期交往增长了他们对劳工保护事业理念的认同,”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师黄岩从读博士期间,一直保持着对珠三角地区劳工组织的关注和研究,他认为,这是全球化背景下的劳工自救“。
维权组织艰难成长
民间劳工NGO多年的探索,为化解劳资冲突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有益参考
28岁的四川保安廖晓峰文化素质并不高,但他在1998年注册了国内第一个劳工NGO.那时,他身后的珠三角从全国吸引了4000多万劳工,也带来了占全国30%以上的劳动争议案件。
1996年12月,廖晓峰替老乡讨回第一笔工伤赔偿金,之后,他开始代理一些工伤案件,并收取相应的代理费,渐渐地有些“专业户”的味道了。
1998年8月1日,廖晓峰在广州番禺成立“打工族文书处理服务部”,决意为打工者提供更多的法律服务。此时,他的巴蜀老乡周立太律师正在珠三角为劳工奔走呼告。当廖兴冲冲地去办理营业执照时,工商部门却因廖晓峰未取得律师证,只批准“代理文书处理”,强调“不含法律咨询”。
“这也是所有NGO面临的问题,”黄岩的调查论文认为,“因为中国法律对NGO注册登记方面限制得非常严厉。劳工机构想以公开的劳工服务或劳工自我组织等名义注册基本上不可能。”
2004年,湖南洞口人张志儒和几名志同道合者在深圳筹备外来工协会,他们先去找工会合作,被告知这种事是坚决不支持的,因为中国有工会组织。后来张志儒写信给深圳市市长,市长批示给民政局,张志儒拿着市长的批示去找民政局,满以为这下肯定能批下来,却没想到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说,“这事绝对不能批给你们,谁批给你们谁就要下台的。”
至今也是如此,在珠三角地区,劳工机构大部分是以个体工商户注册的,有一些根本就没有注册。张志儒的外来工协会终究没批下来,只能注册了一家“春风劳动争议服务部”。但张仍执拗地挂起了深圳外来工协会的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