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每天找他打官司的人都在排队,他共代理了600多起“官司”,累计为农民工讨回工资、经济补偿金、工伤补助金等超过100万元,他自己每年收入不下20万元。
但更多的是混乱。今年三月,“公民代理”冯水清说只要2000元钱就可帮朱兴银搞定法官,赢得官司。朱兴银给了钱后,冯水清却消失了。
朱还在控告一名姓肖的女“公民代理”,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长期以他的劳动争议服务所名义招揽客人,并伪造了他的印章,诈骗钱财。
“公民代理都是居无定所,打一枪换个地方,经常有劳工被骗走血汗钱”,朱兴银说,这个队伍膨胀过快、永远良莠不齐。
“我不做事,每个月也可以拿到9000元的工资,”他目前是当地三家工厂的法律顾问,在上个月还买了一辆长安商务车。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帮劳工维权,也是他跟工厂维持关系,累积财富的筹码,他说,“对老板不能一棍子打死,他们死了,我们怎么活?”
深圳市宝安区劳动局副局长许进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由于没有接受过专业的法律培训,农民工职业维权人员文化素质普遍不高,一般都是“夫妻店”、“兄弟帮”,背景复杂,流动性强。个别职业维权人为达到赚钱目的,鼓动员工集体上访、堵路、纠缠法官,严重影响投资环境。
“即便劳工维权NGO也存在种种问题,”通过对华南地区NGO的常期观察,黄岩博士说,“大部分NGO的自我完善能力较弱,财务不明晰。”
NGO作为一个组织已经具备了任何组织的弊病,有学者已经指出,中国的NGO精英化情结很严重,这也与NGO发展过程中的个人背景和社会条件有关,NGO能够从社会吸纳的资源十分有限。
被政府“收编”?
深圳市总工会拟在各街道成立工会维权服务中心,公民代理将作为律师助理进行维权工作
今年1月9日,深圳市公安、司法、劳动、地税、工商、城管等八个部门联手,打击“黑律师”,其矛头直指活跃在当地的公民代理。黄庆南的打工者中心也被列为“黑律师窝点”。
从1996年周立太在珠三角地区开展第一起工伤诉讼,这种站在法律空白地带为外来工奔走呐喊的声音,一直不为政府部门接受。2001年12月,龙岗区司法局认定周立太长期在龙岗区非法执业,并责令他立即停止非法执业行为。一审败诉后,周立太不服,上诉至深圳中院,仍被维持原判。
对立紧张的态度,在今年3月份有所松动。这10年间,劳工NGO和“公民代理”作为珠三角地区一股民间重要力量,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和生存空间。尽管对于政府来说,这股力量可能会演化成一种不稳定的因素,政府更希望把劳资冲突牢牢控制在内部干预的范围之内,与政治稳定保持一致。
广东省总工会副主席孔祥鸿认为,不能将“公民代理人”这一职业维权群体等同于“黑律师”、“土律师”,他们是农民工的一部分,一味“打压”不是办法。与其把“公民代理人”职业维权群体推向对立面,不如采取一定程序把他们“收编”在工会等部门。
深圳总工会有关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承认,年初整顿黑律师行动,“是受到了误导,总工会并没有参加实质性的打击。”
10月19日,深圳市总工会召集张治儒等16个“公民代理”,聚于深圳西乡大南湘酒楼召开座谈会。“开会的主题是,工会想了解民间维权者的个人情况和维权技巧,向我们取经”,张志儒说。
深圳市总工会副主席王同信评价民间维权人士“做了很多政府应该做的事,推动了政府的工作,深圳在维护劳动者权益方面,在法制建设方面在一步一步地完善,深圳的公民代理是起了一定推动作用”。
会议透露,早在6月份,针对公民代理问题,深圳市成立了三个调研小组。在一项初步计划中,深圳市总工会拟在各街道成立工会维权服务中心,计划把“这帮人”纳入,初定60人的名额,让他们作为律师助理进行维权工作。并提醒“这帮人”,不准和境外媒体接触;不准接受资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