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固始县蒋集镇兴龙村的村民如期上交了2007年度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款。然而,直到现在,该村参合的1309位农民却无法受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有的优惠举措缘何呵护不了农民的健康?问题出在何处?
4月29日,记者接到举报后到实地进行采访时,兴龙村的村民们对此怨气冲天——一名刚刚过世的54岁妇女,花了20余万元钱也没治好病,家人为她已负债累累,然而,她去年上交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款却没能给她的家人筑起安康的屏障。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被誉为农民百姓的“健康银行”,却没有返还这名妇女任何医疗费用。村民们认为新型合作医疗能够呵护他们的健康,也享受着和城市“吃公家饭”的人一样的看病报销制度,所以,他们交钱时都是积极主动的。可是,看到交了筹资款却无法受益的现实,他们怀疑已上交的钱被截留或被挪用:“那可是我们的血汗钱啊!”
兴龙村是个有2300余人的大村子,该村村委的两名负责人告诉记者,村民们上交的款项,他们全部交给了负责办理参合事宜的蒋集镇卫生院。对此,该卫生院的负责人张建金解释说,蒋集镇共有5万多人参加了新农合,医院对群众的参合款只是替镇里代收代交,所收到的群众参合的钱也都上交到了县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了。
在固始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办公室,负责这里工作的董主任告诉记者,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的是“镇、村干部收钱不管钱,财政人员管钱不见钱,‘合管办’人员审钱不摸钱,医疗机构用钱不见钱,群众受益得到钱”模式,所以在各乡镇所报的参合群众的名单较为复杂,再加上实行新农合几年来常常是上打下似的老账换新账,出现微机统计的漏登错录也是难免的。最后董主任肯定地说:“如果我们这里收到了群众参合的钱款并办理了相关手续的话,参合的群众就一定会从中受益,不存在交了钱却享受不到医保的情况。但对蒋集镇兴龙村于去年已交款的1309位村民享受医保问题只有到2008年才能解决。”
一方面是信誓旦旦地称群众参合的款项均如数上交,一方面是群众交了钱却享受不到医保、权益得不到保障,问题到底在哪呢?还是在固始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办公室,记者看到了4月13日《蒋集镇政府关于兴龙村未能注册入网参合农民筹资款的安排》的特别说明,其主要内容是:2006年10月上交2007年新农合筹资款19853元后,由于村委会工作疏忽,后期相关资料未能及时完全上报,导致1309人未能成功参合。经镇政府协调,已上交到镇里财政所,安排为2008年新农合的筹资款。以上农民未能享受新农合政策,责任应由村委会和镇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承担,与县医管中心无关。
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千千万万个农村家庭筑起了一道安康的屏障,是农民百姓的“健康银行”;建立和完善新农合制度,让农民得到适宜、价廉、质优的医疗服务,是新农合制度得以发展的重要保证,保障农民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确保制度的公开、公平和公正。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目前在我们河南全省初步形成了“乡院村所加医保”、农民看病有保障的农村卫生服务模式,农民基本实现“小病不出村、一般疾病不出乡、大病基本不出县”,4000余万参合农民从中受益。但,如何把新农合纳入规范化、法制化发展的轨道,提高新农合的管理水平和效率,则成了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