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执银川餐饮业“牛耳”的银川京津春餐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马惟两年前以涉嫌职务侵占罪被起诉,但最终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免予起诉。事隔两年,马惟再次走上了被告席———
涉
嫌与会计侯秀敏非法侵占公司财物数额达59万元
曾执银川餐饮业“牛耳”的银川京津春餐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马惟两年前被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起诉,但最终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免予起诉。事隔两年,马惟再次走上了被告席。昨天,马惟和其公司会计侯秀敏因涉嫌职务侵占,再次被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兴庆区人民法院接受审判。
2004年11月1日,经京津春餐业公司员工举报,银川市公安局以涉嫌职务侵占为由,将银川京津春餐业公司董事长马惟刑事拘留。2005年4月8日,兴庆区检察院向兴庆区法院提起公诉。2005年6月8日,兴庆区法院一审以职务侵占罪判处马惟有期徒刑5年、判处该公司会计侯秀敏有期徒刑10年。接到判决后,马惟和侯秀敏不服判决,均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此后,银川市中院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兴庆区法院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兴庆区法院重审后,建议公诉机关撤回起诉,此后,兴庆区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006年1月25日,银川市公安局重新将此案移送兴庆区检察院审查起诉。3月6日,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做出对马惟和侯秀敏不起诉的决定书。京津春餐业公司的几十名员工向银川市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检察机关对被申诉人马惟和侯秀敏依法作出起诉决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2007年4月9日,马惟涉嫌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侯秀敏涉嫌职务侵占罪被银川市公安局取保候审。4月24日,兴庆区人民法院对马惟和侯秀敏实行逮捕。
5月10日,兴庆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据检察机关指控,马惟和侯秀敏二人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达59万余元,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公开审理后将择日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