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撞时知人在车底是杀人
记者就此事件采访了广东唯杰律师事务所秦明禄律师,他表示,如果目击者所描述的情况属实,小汽车追尾撞到三轮车后,假如掉到挡风玻璃前面的垃圾挡住了肇事司机的视线,致使司机没有马上意识到撞了人,而在开出100多米后,才发现撞人的事实,随即驾车逃逸那么这只是一般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但是如果相撞时就意识到已将人拖在车下,则有可能由一般的交通肇事行为转化为故意杀人罪。秦律师同时表示,事件具体情况还要根据交警的最终调查结果作出判定。
警方呼吁,请知情群众积极向警方举报逃逸司机的有关线索,协助警方尽快破案。另外,知情读者也可拨打本报报料热线020-81919191,举报有关线索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