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的一组数字足以让人震惊:2005年,以杨旭为主的犯罪团伙(不算一些总代理商)接受投注总额为6.4亿余元,从中抽水获利15万余元。2006年,该团伙共接受投注总额为27.7亿余元,从中抽水获利25余万元。至案发之日,今年共接受投注总额为1800余万元。
而其他一些各自发展的总代理商下面又以此类推,数十亿元赌资注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