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正巧回到报社,有同事看我走进来,暗示我快点儿离开。可我一时没有弄清发生了什么事情,也没有理解同事的意思,照旧走进了总编办公室。
我进去时,看见为首的那个人捏着拐杖还在叫骂着,就大胆上前相劝:有什么事好说,不要发那么大火。当我手扶为首的那人的胳膊时,感到他胳膊里有一个硬梆梆的东西。心想这人可能是假臂,于是,劝他坐下说,没想到我扶他坐下时,无意中碰到他的腿,还是硬梆梆的,我猛然间意识到,这个人身上带着凶器。正在此时,那人把手里的拐杖一拔,抽出一把利剑,直指总编,再次吼道:"再不把人交出来就把你们的报社给夷为平地!"在场的所有人都惊呆了。
在此期间有人报了警,但警察来之后发现双方都认识,相互寒暄了几句之后,警察丢下一句"你们自己处理吧"就离开了。这更助长了这帮人的气焰。
这时,一个胆大的男同事走过来拉着我的胳膊说:"外面有你的长途电话,我找你半天了!"强行将我拉了出去。出来后,那个男同事才告诉了我真相。原来这伙人正是冲着我来的。《火气太大起祸端》文中的胡勇庆正是该为首者胡三海的女儿,胡三海声称文章诋毁了其女儿的形象,并偏向段方,要求讨回公道。男同事说完就把我连推带拽地带离了报社。
"你不同意下跪道歉,就是将整个报社推向绝路。"
后来连着几天,那些人都跑到报社要人。报社为了息事宁人,通过编委会决定,外部宣称开除我,内部留用,只是需要改用笔名。报社公告栏上很快贴出了开除我的通知。
然而,那帮人还是不肯放过我,不时地到报社来闹事。在这种情况下有人说,他们天天来闹,报警警察又不管,还不如找一个黑帮老大去谈判,把麻烦降到最低点,大事化小,息事宁人。没想到报社还真的采纳了这个想法。找了个道上的人去谈条件,谈判结果是对方要求我下跪道歉。
当报社副总编张则刚把这个谈判结果告诉我时,我直截了当地告诉他,为了维护报社的安全我可以道歉,但下跪绝不可能。而张泽刚则强硬地跟我说:"如果你不同意下跪道歉,你就是将整个报社推向绝路。这伙连警察都惹不起的家伙说得出做得出,假如他们将报社夷为平地,那么这么多人都得统统完蛋。"话说到这份上,我已经哑口无言,对于领导的失望让我痛心疾首。
2000年11月8日,下午2时30分左右,在张副总编的带领下,我们去了此前预订的兰州市中心广场东口"元祥大酒店"的一间客房。推开房门见到胡三海和手下已经等在那里。胡三海手一挥,手下的小卒都悄悄退下,顿时房间显得很安静,静得连手表的滴答声都听得见。胡三海手拄拐杖,翘起二郎腿,傲慢地等我下跪道歉,在进入房间有足足5分钟,我都僵持着不肯道歉,但在张副总编不停的示意下,我违心地走到黑帮老大面前,声音低得只有我自己才能听到……
然而,对方对我的道歉仍不满意,再次向报社提出一个无理的要求,要求报社按照他们的意思重写原报道。无奈之下报社领导答应了他们的条件。没几天,一个姓王(化名海涛)的记者就写出一篇《法律自会还公道》的报道刊登在报纸显眼的位置。而此事报社已经无法顾忌'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的形象了。
"拿好手中的笔,不要低头。"
为了不让父母家人担心,我没有告诉他们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但很想找个人说话,出出主意。这时,我想起了义母(作家,国家一级编剧钟文农),于是就轻描淡写地向她们夫妇叙述了自己做新闻报道惹了麻烦,报社让改用笔名的事情。夫妻俩除了安慰我之外,劝我多加小心。并给我起了笔名央金卓玛。他们鼓励我说做的没错,从此,我在《甘肃青年报》以卓玛的笔名继续发表文章。
义父张伟民是位老少数民族干部,他抚摸着我的肩膀说,只要你做的事情是维护正义的,我们支持你,拿好手中的笔,不要低头。用自己的良知做一个合格的新闻工作者,不要在社会上留下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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