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庸怀疑的是,作为后威权社会的台湾,本身是十分多元的社会,帮派体系作为亚社会形态,其存在本介于黑白之间,有灰度的色彩,也发挥着很微妙的社会作用,在某些情形下与那种专以作奸犯科为目标的好莱坞式的黑帮还是有很大区别,同时其也有源远流长的历史根源。民主只是一种以“最不坏”为内涵的制度性的社会设计,其目标与其说是为了发扬伦理之善,不如说是为了限制和防范政治之恶,因此,其本身并非与黑白、好坏这种纯伦理范畴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