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很多在麦当劳、肯德基等快餐店中做兼职工的人,与正常的全日制工人在工作时间上没有太大的区别,但得到的却是兼职工的待遇,因为兼职工是没有任何福利和保障的!"一名在麦当劳做兼职工多年的女士对记者称,"其实,这就是快餐店违规剥削我们的一种手段。"
记者了解到,按照相关规定,兼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小时。如工作时间超出该条件,用人单位就必须按全日制用工形式与职工确定劳动关系,并承担相应责任。但是,记者在麦当劳、肯德基等餐厅看到大量兼职工超时工作。
问题三
迟迟不给兼职工协议书
“我在那家肯德基分店工作1年多了,目前还没拿到餐厅应给我的协议或合同!”广东某学院大四学生吴娟(化名)无奈地对记者说。
吴娟告诉记者,她于2005年11月开始在番禺市桥大北路一家肯德基餐厅做兼职工。入职时,餐厅只给了她一份空白的劳务协议书,在告知工资后,就让她在协议的下方签字。
“当时整个协议除了自己的名字外,其余的地方都是空白的。”吴娟说,“我很需要这份工作,我没有勇气向他们要回本应属于自己的那份双方协议。”
据记者调查,与吴娟类似的情况在广州的麦当劳、肯德基等餐厅并不少见,12名曾经或正在这些餐厅做兼职工的人都对记者表示:“协议是签了,但手中没有协议。”
一个月前,天河购物中心麦当劳分店和海珠区肯德基赛博餐厅分别与本报实习生签订劳务协议。在苦等近10天后仍未拿到餐厅应给的相关协议书,实习生多次反复催要,一直到辞职,仍未拿到相关协议。在必胜客天河百脑汇餐厅,本该甲乙两方各执一份的协议却要统统交由餐厅持有,理由是“离职时这份协议必须交回公司,为了怕你们不慎弄丢,两份协议都由公司保管”。
问题四
只招兼职协议不填薪资
本报记者在必胜客应聘时,负责招聘的负责人见记者已经毕业,马上表示不录用,称只招在校的大学生。在记者反复求情下,该负责人终于勉强同意,但要记者伪造一个学生证才能签约。
记者迫不得已拿出一个特别假的“学生证”后,终于与天河百脑汇餐厅签订了“计时员工劳务协议”。记者发现这份协议中明确规定乙方为“在外单位下岗、内退、已经退休人员或在校学生”。
记者仔细阅读该协议发现,在解除协议方面,公司和员工之间也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平等。协议中规定,在协议期限内,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前七天通知对方解除协议。如果公司认为员工违纪,可随时解除协议,但员工只有在公司没有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或劳动报酬”时才可以自行解除协议,而对于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情况没有作出规定。
记者注意到,跟记者一道签订协议的阿珊却丝毫没有注意这些问题。按照负责人员的指示,她迅速在一式两份协议上填上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并在协议上签名,而协议中本该公司填写的协议期限、小时薪资还是一片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