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白沙文化传播公司聘“奥运飞人”刘翔成为“白沙文化”的形象代言人,其拍摄的广告眼下在中央、湖南等电视台频繁播放。但11月2日,白沙集团“鹤舞白沙我心飞翔”的广告片被北京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实时监测并作出“停播”处理。原因是“鹤舞白沙我心飞翔”曾经是用作烟草广告中的,通过上报国家工商总局经过认定,这句话是属于烟草广告语,而按照广告法的规定,这类广告语不能在大众媒体上发布、使用,因而责令中央及北京媒体予以停播。
继“鹤舞白沙,我心飞翔”这则烟草广告语被紧急叫停之后,电视媒体又出现“大红鹰胜利之鹰”,“一品黄山,天高云淡”,“思想有多远我们就能走多远”等烟草广告。同样,这些烟草广告都被停播。
2005年2月,北京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发布消息称,在CCTV2和CCTV3播放的15秒时段广告中,四川娇子文化传播公司的“境由心生自在娇子”的形象广告被叫停。同时被北京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责令停播的还有江西月兔春、贵州黄果树、重庆美登、江苏一品梅等国内烟草企业投放的形象广告。北京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认为,“境由心生自在娇子”为娇子香烟广告宣传语,月兔春广告画面为月兔春烟草制品商标,一品梅广告画面则突出了烟草注册商标“一品梅”字样。
北京市广告监测中心去年1月公布的2005年度广告涉嫌违法率排名前10位的行业中,“烟草”涉嫌违法率最高,达到100%。监测中心监测的581条烟草广告全部涉嫌违法,一个有趣的现象是,514条涉嫌违法的广告是非烟草企业发布的,但广告中出现了烟草广告语,或使用了与烟草企业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包装、装潢、商品名称等。这与大烟草集团的多元化经营有着直接关系。
今年,北京市工商局监测中心公布了去年全年违法广告监测报告,烟草类广告涉嫌违法率仍然最高。 烟草类违法广告主要表现在:非烟草企业广告使用与烟草企业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包装、装潢、商品名称;或非烟草企业在广告中出现烟草广告语。
规范 广告法规“紧箍咒”越收越紧
虽然有法规的限制,但烟草形象宣传广告却是比比皆是。如“鹤舞白沙,我心飞翔”、“大红鹰,胜利之鹰”、“山高人为峰”等广告,虽然以集团公司等的名义出现,但带有明显的香烟品牌特征或暗示。另外,冠以香烟名称的各类大赛、公益广告、电视栏目等,也屡见不鲜。
2005年10月,中国加入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根据《公约》的规定,各缔约国将对烟草价格、包装、销售、广告等制定更为严格的限制政策。
按照《公约》的规定,缔约国生效5年内,应广泛禁止所有形式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而以往,烟草的广告赞助活动甚为频繁。去年,湖南白沙集团冠名赞助当年的中国围棋甲级联赛“中国和”,但众所周知,“和”牌是白沙集团旗下的高档香烟品牌。同时武汉
红金龙足球队、云南红塔足球队、红河车队都是烟草商赞助冠名的。按照《公约》的规定,烟草厂家的诸如此类的广告行为都将在5年内被广泛禁止。
同时,今后我国有关部门将会设计出若干香烟警语和图标,如腐烂的肺部、骷髅的头像、漆黑的牙齿等。
业内人士认为,《公约》的生效将使得大多数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受到限制,届时国内烟草企业宣传渠道将受到进一步的制约。
相关链接 提防香烟“伪宣传”
世界卫生组织指出,任何形式的烟草都能吞噬生命,香烟、烟斗、鼻烟、丁香烟、湿鼻烟、无烟烟、雪茄等都是致命的。所谓的温和、淡味、浓香型、水果味、巧克力味、自然、不上瘾、有机香烟、潜在烟雾减少的产品、低害等,不过是香烟的“伪装”而已。医学专家指出,只要尼古丁存在于香烟中,香烟的危害性就不会消除。
对此,《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规定,在缔约国生效3年内,烟草制品包装和标签不得以任何虚假、误导、欺骗或对其危害产生错误印象的手段进行推销,如“低焦油”、“淡味”、“超淡味”、“柔和”等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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