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委
李大伦在郴州玩得最熟练的游戏就是权钱交易,同时,李大伦还经常做的事情就是把自己所作的廉政诗句当作范文来教育干部
在铁窗里的李大伦依然抱着能“重获新生”的愿望,他希望得到组织和司法机关的“宽容、宽恕、宽大”处理。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一位检察官告诉《法人》,李大伦被捕以后,曾以书面形式向组织提出“赦免”请求,希望能让他回老家湖南省桃源县种田。
“法律”二字在这位以“儒雅”著称的原郴州市委书记眼里,或许就像他手中曾经掌握的权力那么简单,那么运用自如。
2007年4月12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大伦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开庭前一天(4月11日),根据湖南省纪委通报,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受贿案,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曾锦春受贿案,郴州市原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樊甲生受贿案等已查清待结。其中李大伦利用职务之便,涉嫌与家人等共同收受他人钱物折合人民币1434.4001万元,尚有1765.2958万元财产无法说明来源。
“老大难,老大出面就不难”
“老大难,老大难,老大出面就不难。” 李大伦在任时,经常以这句话来强调一把手的权威。
一位郴州的官员透露,李大伦的作风一贯霸道,不但大权独揽,而且小权不放,在市委常委会上基本唱“一言堂”。如果有人不听他的招呼,轻则呵斥,重则“搞死你”。
郴州曾经计划建一个群众性的体育中心,“四大班子”的主要领导一致建议选址在城郊的爱莲湖附近,这样既方便郴州市民,也能体现出一种文化氛围。而李大伦却要选址在距城区5公里的郴州师专附近,“四大班子”的主要领导都表示反对,认为群众性的体育中心建在郊外,根本不能服务与郴州市民,但最终不得不依照“老大”的决定执行。
后经证实,李大伦一意孤行要将这个群众性体育中心建在郴州师专附近,是因为他的一个“朋友”在那里买了几百亩土地,而那里相对比较偏远,如果把体育中心建在那里,并再设法迁几个单位去,那里的土地增值是顺理成章的事,他无形之中就帮了这位“朋友”(这个项目尚未投资实施,李大伦就东窗事发)。
在郴州,李大伦就是“老大”,“老大”就是“家长”。“谁影响郴州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是李大伦主政期的“郴州模式”。曾经被国内媒体广泛关注的“嘉禾拆迁”事件,就是“郴州模式”的“力作”。
市政法委的一位干部曾经在起草一份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责任书》后,让李大伦过目。李在审阅这份草稿时发现这位干部将“沟通”的“沟”写成了“勾”字,他大发雷霆,责令对市政法委分管副书记通报批评,并连续在市电视台公开曝光三天。那位出错的干部则被调到某县一个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做一般工作人员。
李大伦如此“严谨”不外乎要体现“老大”的权威性和儒雅风范。而有人则发现,在他自己所著的《岁月如诗》一书中(他自己校对),错误也居然达到40余处。
李大伦经常做的事情就是把自己所做的廉政诗句当作范文来教育干部。如“警示教育心震撼,前车之覆后车鉴。当年权重多风光,一旦贪婪跌深渊。地位是柄双刃剑,坚持改造世界观。廉洁自律何为最,权力金钱美色关。”
现实中的李大伦与诗句中的他却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一位湖南省的官员告诉《法人》,检察机关对李大伦受贿1434余万元的指控仅仅是个保守数字,1700多万元来历不明的巨额财产中相当一部分是卖官的“利润”。这些受贿和卖官的收益一般是通过三种渠道打进他的账户,一是与这些“客户”直接交易,二是通过他的妻子陈立华(正处级)收取,三是通过其情妇转交。
据郴州传闻,李大伦的情妇已经达到两位数,据有关部门调查核实,他的固定情妇有4人,有的是企业员工,有的是宾馆服务员,有的是社会的生意人。这些情妇除了与他保持非正常性关系外,还是他敛财的“贤内助”,许多建筑老板和矿老板要想公关李大伦,一般会选择从其情妇入手。据了解,他有一个情妇一次就从请托人手里收取了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