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初的全国“两会”上,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求国家取消现行的药品招投标制度。此后,一批医药生产企业会聚北京,它们联合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一起酝酿废止药品招投标制度,并上书国家发改委、卫生部等政府部门。与此同时,包括海虹在内的药品招投标中介机构也上书卫生部,力陈药品招投标之优。
本来制度出台的初衷是规范药品的流通秩序,并降低药价、保证药品的质量,但是,由于制度设计没有考虑到对医院的补偿问题,该制度运行不久,就遭到了医生、医院的率先抵制,于是便出现了开处方收取回扣、低价药中标即死的现象,迫使医药企业的药品定价高走,并开始玩起一药多名的游戏。
从一开始,药品招投标即被赋予了太多的期望(比如降低药价),因而公众的利益成为对这一制度最大的诘问,“药品招投标应造福于病人,不是行业利益再分配”。更多的声音倾向于废除药品招投标制度,让药品电子商务成为一个单纯的交易平台。
问题是,废除药品招投标制度后怎么办?有学者建议,国家对药品的定价方式应从成本定价转到价值定价,并严格控制新药审批,但这要涉及新药审批制度改革。在此基础上,对医院的补偿机制也要建立起来。
对医院补偿多少钱才合适?医院找卫生部要钱,卫生部则找财政部,从目前看,国家会拿出一些钱进行试点,但从全国看却是杯水车薪。然而医院还得生存和继续,这决定了以药养医的现状还得持续一段时间。
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国家有必要对全国的医药工业和医疗卫生问题制定一个长远的规划,并对时下严重过剩的医药产能进行调控,彻底改变供大于求的局面。在实现供需趋于平衡的时候,再辅以合理定价和补偿机制。
距离这些目标的实现需要一段路要走,在没有一个最佳的改革办法出来以前,药品招投标制度还得继续,这或许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2006年4月初,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药品招投标不是政府采购,不是政府掏钱,而是企业掏钱,所以应该放权给企业,让企业作主;但是该制度也不能简单否定,从政策延续和替代办法的产生来看,都需要一个过程。”
同日,卫生部卫生政策法规司一位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坦陈:“多年下来,药品招投标制度确实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不断完善的地方,该制度也催生了一批中介新贵的诞生,但要立即停止执行招投标制度还比较难,目前没有替代的方法。”
或许是基于现实情况,在2006年1月初召开的全国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上,中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组长李熙谈道:药品集中招投标工作开展5年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同时,推广以省为组织单位、实行网上限价竞价采购办法降低招标费用。鼓励积极探索,通过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经验和做法。
“从李熙的讲话中,可以判断出药品招投标制度目前所遇到的困境和未来的基本走向,这种制度肯定会被一些更加完善的采购制度所替代。”有学者表示。事实上,一些地方政府和卫生部门早就在探索不同的改革模式,如上海闵行模式,四川挂网模式,宁夏的“三统一”模式,南京药房托管后的药品采购模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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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采购模式一览
上海闵行模式
这是“一品、一规、一厂、一配送”的政府药品集中采购模式,医院的采购权被政府剥夺,然后,给医院有一个返利的做法。目标是药品比价模式。
四川挂网模式
这是政府剥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权的模式。使用中介的目的是提供技术手段,给中介服务费率很低。目标是药品比价模式。
云南宣威模式、河南新乡模式
云南的宣威模式、河南的新乡模式,基本采用新农合项目为主的普药品种采购,新农合目前的医疗费用比例较大,药品采购比例不大,但药品采购形式和趋势很值得关注,适当时候可以参与。形式为政府买单剥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