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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乡镇企业及农产品加工行业创建“诚信企业”活动领导小组
会 议 纪 要 |
自治区乡镇企业及农产品加工行业创建“诚信企业”活动领导小组 2006年12月7日印发 |
2006年11月22日,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全区乡镇企业及农产品加工行业创建“诚信企业”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郭进挺主持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情况汇报,研究议定了关于开展“诚信企业”活动的有关问题。自治区农牧厅、发改委、经委、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环保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行银川中心支行、农行宁夏分行、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银川市商业银行和有关农产品加工行业协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现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去年以来,在自治区乡镇企业及农产品加工行业创建“诚信企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各地和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前期准备工作充分,组织工作落实到位,宣传发动扎实有效,创建“诚信企业”活动得到了众多企业的拥护和支持。截至目前,全区已有800多家企业积极报名参评,“诚信企业”创建活动进展顺利。
会议指出,开展创建“诚信企业”活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进“信用宁夏”建设,改善我区信用环境,加快全区乡镇企业改革与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发挥整体合力,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将全区“诚信企业”创建活动引向深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统一组织领导,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支持企业开展信用建设,努力把创建“诚信企业”活动打造成“信用宁夏”的精品工程。
会议决定:
一、原则同意《自治区创建“诚信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方案》。2006年12月,区、市、县分别完成创建“诚信企业”培训工作;2007年1月,各参评企业开展普及信用知识培训教育,建立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2007年2月,各市、县(区)评选、公示“诚信企业”;2007年3月,自治区评选、公示自治区级“诚信企业”,召开全区创建“诚信企业”活动总结暨命名表彰大会,总结部署全区创建“诚信企业”活动,对首批2006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诚信企业”进行命名表彰。
二、原则同意自治区创建“诚信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工作制度、评委会及联络员工作制度和办公室工作制度。会后进一步修改完善,以自治区创建“诚信企业”活动领导小组文件印发。
三、原则同意《宁夏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行业创建“诚信企业评选实施办法》和《宁夏乡镇企业及农产品加工行业诚信企业评选标准》。由自治区创建“诚信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在征求有关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尽快下发执行。
四、创建“诚信企业”活动每两年评定一次,授予的“诚信企业”称号有效期为两年,实行动态管理。对“诚信企业”,在“宁夏乡镇企业信息网”长期公布,并在税收、信贷、项目等方面予以扶持。
五、市、县级“诚信企业”分别由市、县创建“诚信企业”活动领导小组评定。自治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市、区)征信评信、评选公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六、评选自治区级“诚信企业”采取自下而上、好中选优的办法,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县、市、自治区三级逐级筛选评定。各县(市、区)创建“诚信企业”活动领导小组评定出县级“诚信企业”后,从中推荐参加市级“诚信企业”评选,再由各市从评定出的市级“诚信企业”中推荐优秀企业参加自治区级“诚信企业”评选,经自治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委评选、公示后,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报请自治区创建“诚信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审定。
七、各市、县(区)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创建“诚信企业”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完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市、县(区)级“诚信企业”评选实施办法、评选标准和奖励机制,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工作,加强企业信用监管,确保创建“诚信企业”活动顺利进行。
参加会议人员:潘景林、袁正雄、陈玉林(区农牧厅),马军生(工商局),董自信(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张树彬(农行宁夏分行),刘汶鑫(发改委),郭聿维(经委),刘银芝(财政厅),张斌(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赵培春(国税局),周华(地税局),赵勇(环保局),兰伍保(人行银川中心支行),巫爱新(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陈宝(银川市商行),王建林(宁夏乡镇企业协会),赵淑铭(乳制品产业协会),宛建华(清真牛羊肉产业协会),王兆武(脱水蔬菜协会),杨崇选(亚麻产业协会),黄志福(马铃薯产业协会),梁生成(向日葵产业协会),段志强、周立军(政府办公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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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自治区政府马启智主席,赵廷杰副主席,张来武副主席
发送:全区乡镇企业及农产品加工行业创建“诚信企业” 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抄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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