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该公园的消费券,而且在有效期内,却不能使用!”昨日,银川市民李女士反映,她持阅海公园发放的有效消费劵前去消费,却被公园拒绝。
据李女士介绍,过年前,一位朋友送她5张阅海公园的消费劵,价值500元,且盖有宁夏阅海湿地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专用章,有效期截止2008年2月29日。“考虑到孩子即将开学,想带出去散散心。”为此,李女士与好友一行5人于2月17日前往阅海公园滑雪场,但售票处却告知,“上面通知此消费券已不能使用。”让李女士尴尬的是,原以为凭此券足够在该公园消费,所以她没带太多现金,她不得不打车回家取来钱才进入公园。之后她不断与该公园各部门联系,希望得到合理的解释,但10天过去了,公园方一直无人出面协调此事。李女士认为,阅海公园在发放消费劵后,并未书面提醒此劵的使用方式和注意事项,有欺骗消费者之嫌。
2月28日下午,记者联系阅海公园旅游公司采访,一位陈姓工作人员解释,李女士拿的消费券只限于滑雪场使用,但要先持此劵到财务部兑换滑雪劵,方可进入滑雪场。然而凑巧的是,财务部放年假,直到2月18日才正式上班,“李女士没能享受消费券,可能是未曾兑换滑雪劵的缘故。”该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气温升高,滑雪场无法造雪,已于2月23日关停,但她可到财务部将消费券兑换成2008年的有效券。但该公司财务部门一工作人员却说,“滑雪场已经关停,消费券只能作废。”对于该消费券仍在有效期内,怎么会作废的疑问,该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只能找张科长。”但记者拨打张科长办公室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未联系到张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