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系统的运行管理系统:在省信用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和省信用办的领导下,成立了查询中心理事会,理事会由28个政府部门和系统,根据提供信息义务与共享信息权利对等的原则,订立章程自愿组成,是查询系统运行管理的协调机构。
2003年6月,省编委发文明确,省企业信用发布查询中心单独设立,为省发改委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事业编制15名,具体负责查询系统的技术服务。各理事单位由项目牵头人、业务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负责本系统的信息提供及使用。
查询系统所有对外服务,全部无偿免费提供。其运行维护费用,由政府财政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