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高等学校里形成一个领导、教师、员工共同参与的诚信教育环境,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要让每一个大学生都接受诚信教育,形成人人诚实守信的优良校风;要让诚信教育贯彻到大学生学习、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并且贯穿大学生活的始终。
要更新诚信教育观念,改革诚信教育模式,提高诚信教育成效。为此必须确立诚信教育的几个原则。主体性原则:调动和激发大学生潜在的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良知,发挥大学生的素质优势,将诚信教育的要求化为自觉的行动。实践性原则:从手段和途径看,诚信教育不能只局限于课堂和理论,而是要通过实践锻炼和提高大学生的诚信品质;从目的和归宿看,诚信教育最终是为了养成大学生的诚实守信的行为习惯。系统性原则:大学生的诚信品质是通过大学期间学习、工作、生活等行为表现出来的,诚信教育必须渗透其中,使大学生形成稳定的持久的诚信品质。
(二)建立健全大学生诚信制度
1、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诚信档案涵盖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对考勤、纪律、作业、考试、交友、借贷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建立档案本身对大学生的行为就是一种有力的约束,如银行要对学生的诚信状况进行了解,可以提供相对客观、详细的依据。
2、建立健全大学生诚信评估机制。在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的基础上,对大学生的诚信状况进行科学的等级分类,设立基本信息记录、良好行为信息记录和不良好行为信息记录,定期根据记录的信息对大学生进行评估,对有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和濒临诚信降级的学生实施预警制度,教育和督促学生,避免诚信状况进一步恶化。评估结果放进学生档案。
3、建立健全大学生的诚信监督机制。公示监督:将困难学生名单、家庭收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名单及其个人诚信状况进行公示,设立诚信监督信箱,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动态监督:国家助学贷款的贷前、贷中、贷后都实行监督管理,发现学生存在虚假信用状况或不良行为记录即停止贷款或削减贷款额度;社会监督:建立大学生信用体系并逐步与全国个人信用体系联网,让全社会监督大学生诚实守信。通过监督,使大学生自觉地遵守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
4、建立健全大学生的失信惩戒机制。学校的年度评优,要将诚信作为重要内容,有失信行为者不得评为优秀学生;党团组织要将诚实守信作为入党入团和考评的重要条件,一旦违反要受到党团纪律处分;违反校纪校规,要受到纪律处分,在大学校园里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让失信者付出沉重的代价,既是对失信者本人的教育和挽救,也是对其他学生的警醒和鞭策。
(三)正确理解和处理教育和制度建设的关系
诚信教育的侧重点在于通过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诚信意识,培养学生的诚信习惯,强调的是大学生的自觉性;诚信制度建设的侧重点则在于通过建立健全诚信制度,对大学生的行为进行规范、引导、监督、约束、甚至制裁,强调的是制度的强制性。两者是相辅相成的,教育的实施过程就有制度的意义,而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本身也是一种教育。人的道德行为是教育自律和制度他律的结果。他律所形成的行为习惯通过内化有助于自律品质的形成,而自律既是他律的基础,也是他律的补充。把教育和制度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定能使大学生的诚信品质有较大的提高。
2003年11月,诚信管理条例草案已由中国人民银行拟定,诚信立法势在必行。中央文明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开展“共铸诚信”活动,相信我国的诚信状况将逐步改善。通过行之有效的诚信教育和制度建设,大学生的诚信品质将有较大的提高。国家助学贷款也必将成为资助高等学校困难学生自立自强、战胜困难和完成学业的主要渠道。
参考文献:
1、《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文.2004.6.12